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规定,我校拟面向社会招聘硕士研究生3名。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公开招聘方案。
一、学校简介
中原工学院原名郑州纺织工学院,是面向全国招生的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始建于1955年,原隶属国家纺织工业部,2000年划转河南省管理。
学校占地1,610亩,分为南区、北区和西区,其中主校区南区毗邻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占地1,390亩。现有教职工1,703人,其中专任教师990人(高级职称402人,博士275人);有全日制本科生19,878人、硕士研究生534人。建校以来,学校为全国输送各类毕业生8万余人。
经过六十多年的建设,学校已发展成为以工为主,纺织服装及相关学科特色鲜明,工、管、文、理、经、法、艺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高等学校。设有纺织学院、服装学院、能源与环境学院、机电学院、电子信息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理学院、艺术设计学院等20个教学部门,开设58个本科专业;拥有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3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有8个省级重点学科一级学科,2个省级重点学科二级学科。其中,纺织学科在全国同类学科中位居第七名,“纺织服装新材料及高端装备”特色学科群获“河南省优势特色学科建设工程一期建设学科”特色学科A类项目立项建设。
学校拥有现代化的办学设施,教学环境良好。目前,校舍建筑面积61.8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31亿元。共有藏书415.8万册(其中纸质图书136. 90万册),纸质期刊1,298种,电子期刊20,117种。拥有河南省首批工业训练中心和大学科技园。高速校园网覆盖三个校区,联网计算机2万台以上。综合体育馆、网球场、形体教室等文化体育设施齐备。
学校秉承“质量立校”理念,重视教育教学改革,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知识丰富、能力突出、素质优良的高级应用型人才。1997年,学校通过了原国家教委组织的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05年,通过了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并应邀在全国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工作培训会上介绍我校在教学内涵建设方面的经验。目前,学校有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国家级实践教学基地,1个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团队,还有一批省级特色专业、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实验室)、教学团队、精品资源共享课、双语教学示范课等。在近三届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中,获得特等奖、一等奖共11项。近五年来,在全国大学生“挑战杯”竞赛、数学建模竞赛、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等国家级赛事中,我校学生获奖234项,其中一等奖44项、二等奖102项、三等奖88项。特别是在“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中,我校是全国连续四届夺得一等奖的三所高校之一;工业设计专业学生两次获得素有“国际设计界奥斯卡”之称的德国“红点设计奖”;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学生获得全国高校服装设计最高奖“新人奖”,学校获得服装设计“育人奖”。毕业生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强,就业质量高,近三年就业率保持在90%以上。
学校大力实施“科研强校”工程,建成一批科研平台,取得了标志性研究成果。现有金刚石高效精密锯切工具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河南省纺织服装产业协同创新中心、河南省功能性纺织材料重点实验室、图像分析与机器视觉河南省工程实验室、河南省热泵空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24个国家级和省级科研平台。“十二五”以来,学校承担纵向科研项目1,044项,其中国家级科研项目82项;获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67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入校科研经费1.51亿元。
学校积极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先后与英国、美国、法国、加拿大、俄罗斯、日本、韩国、新西兰、台湾等30多个国家(或地区)的55所知名高校或机构开展实质性合作,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和办学理念,促进办学水平提升。先后与英国曼彻斯特大学、曼彻斯特城市大学、新西兰理工学院联合举办纺织工程、服装与服饰设计、建筑工程管理等9个专业的本专科层次合作办学学历教育项目。中外合作办学成效显著,受到了教育部领导的肯定和河南省政府的表彰,我校也被河南省教育厅确定为河南省教育国际交流协会挂靠单位。
近年来,学校先后被省委、省政府评为河南省文明单位、河南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学校党委被授予河南省高等学校“五好”党组织、河南省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等称号;被河南省主流媒体评为河南公众最满意的十佳本科院校、河南最具影响力的十大教育品牌、河南考生心目中最理想的高校、河南高等教育质量社会满意本科院校;被教育部评为学籍管理先进单位,被河南省教育厅评为河南省文明标兵学校、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当前,全校师生员工正在秉承“博学弘德、自强不息”的校训,弘扬“勤奋、严谨、进取、文明”的校风,崇尚学术,追求卓越,强化特色,服务产业,务实重干,加快积累,为把我校建成特色鲜明、国内知名、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教学研究型大学而奋斗。
二、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以校领导任组长、副组长,人事、纪检监察和招聘单位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详见附件2《中原工学院2016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 2015年、2016年毕业的普通高校硕士毕业生;
6.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2《中原工学院2016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分别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网址http://www.ha.hrss.gov.cn)、河南省教育厅网站(网址http://www.haedu.gov.cn)和中原工学院网站人才引进栏目(网址http://www.zut.edu.cn/rcyj.htm)发布,发布时间为2016年12月8日至2016年12月16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登录http://zhaopin.haedu.cn/default.aspx?sid=11,进入“中原工学院教师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硕士岗位报名时间为2016年12月12日至2016年12月16日。每人限报我校1个岗位,请应聘者慎重选报。报名成功后务必牢记登陆密码,应聘者可凭此密码登陆招聘系统查询个人相关信息。
重要提示: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校网站人才引进栏目(网址http://www.zut.edu.cn/rcyj.htm,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按学校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等相关材料参加招聘。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我校人事处负责。对于硕士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对于低于3:1的岗位,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时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若需咨询,请直接与学校人事处联系。
联系人:张淼 王海旭
联系电话:0371-62506820 67698636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含试讲等环节),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指导下,由我校具体组织实施。我校将在学校网站人才引进栏目(网址http://www.zut.edu.cn/rcyj.htm)公布考试工作安排等相关信息,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并按要求参加考试。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硕士研究生应参加学校组织的笔试,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我校网站人才引进栏目(网址http://www.zut.edu.cn/rcyj.htm)公布。
笔试时,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变动情况将及时在我校网站人才引进栏目(网址http://www.zut.edu.cn/rcyj.htm)公布。笔试结束后,若发现某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不足3人,取消该岗位招聘。
(2)面试(含试讲等环节)。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面试方式采取试讲、回答问题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的具体要求另行通知。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整场面试结束,现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当天,在学校网站人才引进栏目(网址http://www.zut.edu.cn/rcyj.htm)公布面试成绩及排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面试当天若相关招聘岗位只有1人到场,取消该岗位招聘。若相关招聘岗位有2人(含)以上到场,面试继续进行,成绩有效,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所有应聘考生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人才引进栏目(网址http://www.zut.edu.cn/rcyj.htm)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执行。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由学校研究决定是否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五)拟聘用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结束后上报省教育厅,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上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需要拟聘用人员提供本人学历及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