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2016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开封市
报名工作补充说明
根据《河南省2016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的工作安排。现将开封市公务员录用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考计划
全市计划招考358名,其中:市直单位204名、县(区)直单位118名,乡镇机关36名。具体招考单位、拟录用人数见附件1。
二、信息发布
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kfrs.gov.cn)、开封市人事考试培训网(http://www.kfrsks.com)为本次开封市招考公务员的工作网站。有关考试录用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报考者注意查询。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咨询有关问题,可拔打公布的咨询电话。根据《河南省2016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要求,开封市地税系统和兰考县随开封市报名。
单位工作专用网站咨询电话
开封市报名网站:http://www.kfrsks.com
咨询网站:http://www.kfrs.gov.cn 党群:0371—23855687
行政:0371-23666310
开封市地税系统报名网站:http://www.kfrsks.com
咨询网站:http://www.ha-1-tax.gov.cn 0371—23889612
兰考县报名网站:http://www.kfrsks.com
咨询网站:http://www.lkjy.gov.cn 党群:0371-26980609
行政:0371-23307568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11月25日至1998年11月25日期间出生);
5.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全日制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分别按大专、本科毕业生对待;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拟录用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专业类别见附件2。
(二)招考职位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的,报考人员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6年11月25日。
招考职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报考人员须是我省目前在岗、截止2016年12月31日连续任职满3年的大学生村干部或我省招募的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
招考职位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报考人员须是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含毕业学年入伍并在服役期间取得学历的);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退役士兵;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检察院系统招考职位明确要求具有从事法律工作经历的,其从事法律工作的经历,是指从事国家或地方的立法工作;审判、检察工作;公安、国家安全、监狱管理、劳动教养管理工作;律师;法律教学和研究工作;党的政法委员会以及政府部门中的法制工作等。
招考职位要求面向公安英烈子女的,报考人员须是公安烈士子女、因公牺牲的公安英模子女和四级以上因公伤残的公安英模子女。
(三)现役军人、在职公务员、不能于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在规定时间内按下列要求进行报名。
(一)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者于2016年11月25日8:00至11月30日17:30期间,登录开封市人事考试培训网(http://www.kfrsks.com),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提交报名申请时技术咨询电话:开封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0371-23666693。
(二)报考资格审查。招录单位负责及时对报名申请和上传照片进行网上审查,并在2日内提出资格审查意见。
(三)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于2016年11月26日至12月2日期间登录开封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2016年11月26日8:00至11月30日17:30期间,未进行报考申请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16年11月30日17:30后,报考申请尚未经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人员应按要求补充或更换,并及时提交。
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请及时下载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以备面试确认核查(报名表请于2016年12月3日17:30前打印)。
(四)网上缴费
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于2016年12月3日17:30前,通过原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按每人每科30元缴纳(报考者准备银联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入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16年12月19日8:00至12月24日14:00期间,登陆开封市人事考试培训网(http://www.kfrsks.com )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照网络提示下载并打印准考证(A4纸)。
(六)各招考职位报名人数与拟录用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5:1。报考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乡镇(不含城关镇),检察院系统要求具有从事法律工作经历的职位,报名人数与拟录用人数的比例可放宽到3:1,其他地处偏远、条件艰苦、贫困人口较多乡镇职位,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报名人数与拟录用人数的比例也可放宽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拟录用人数直至取消拟录用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于2016年12月7日17:30前,到市委组织部公务员办公室、市公务员考核录用科重新选报其他职位。未重新选报的,退还缴纳的笔试考务费。
(七)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缴笔试考务费。网上报名提交申请,按规定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并通过资格审查后,于2016年12月5日8:00至12月6日18:00到开封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办理免缴费用的手续。
(八)本次招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录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录用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
开封市2016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工作以外的其他未尽事宜以《河南省2016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