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蔡县县直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因工作需要,现委托新蔡县人才交流中心招聘驾驶员11名。
一、报考岗位、名额
此次招聘岗位为驾驶员,C1以上,10个名额;A1,1个名额。
二、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新蔡县户籍,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5年以上驾龄(2012年1月1日前考取驾驶证)的驾驶员,对具有A1驾驶证的驾驶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经过人社部门登记失业的城镇就业困难人员。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曾有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
曾被开除公职的。
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7年1月18日至1月19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报名地点:新蔡县县直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新蔡县月亮湾公园北行政新区东南楼二楼A203房间)
(三)报名办法:报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位应聘人员应准确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交:(1)本人身份证、户口薄、驾驶证、学历证书、就失业登记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2)近期2寸彩色证件照3张;报名资料除原件外不退回。报考人员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四)县直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与县人才交流中心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主要内容为:报考者是否符合所报岗位规定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报考的其他要求。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五)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进行信息采集,并根据河南省财政、发改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缴纳委托招聘招考服务费100元。
四、考试、考核
审查后通知合格人员参加驾驶员技能考试的时间和地点。对所招聘岗位对象的考核主要是德、能、勤、绩、廉方面考察,注重考察操作技能,注意了解生活圈、社交圈情况,对是否适合和胜任选拔目标职位作出综合评价。
五、 体检
根据考核结果,按拟聘用职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驾驶员体检标准和单位要求标准执行。
六、 审核与聘用审批
对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结束后,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逐人填写《新蔡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公开招聘驾驶员备案表》,连同拟聘用人员聘用报告、身份证、驾驶证、就失业登记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原件,报县人才交流中心办理有关聘用审批手续。
新聘用人员全部实行聘用制和人事代理。用人单位要及时为新聘用人员签定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七、待遇
试用期间和试用期满合格的人员在聘用期限内,每月工资2000元,并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
本公告由新蔡县县直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与新蔡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联系人:张 勇 王 斌
联系电话:0396-5955696 0396-5968631
新蔡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17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