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录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笔试、技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程序。
二、招录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3、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标准;
5、具备拟录用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拘留或被劳动教养的人员;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或因违法违纪正在被立案审查的人员;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受到刑事处罚的、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或为法轮功分子的人员;
5、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岗位要求
(一)书记员岗位
1.年龄21周岁以上,26周岁以下(1995年3月31日前至1990年3月31日后出生);
2.具有全日制法律、中文及文秘类专业专科或非全日制法律、中文及文秘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3.计算机中文录入(看打、听打),两项中文录入速度每分钟60字以上,正确率均达到70%以上。
(二)计算机人员岗位
1.年龄21周岁,28周岁以下(1995年3月31日前至1988年3月31日后出生);
2.具有计算机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3.熟练操作计算机及各种应用程序软件,熟悉办公网络维护工作,从事计算机或网络维护一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凭用人单位的相关证明
材料)
四、发布公告
依据本简章制定公告,于2016年4月6日前在安阳人才网(www.ayrc.cc)、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http://hnydfy.hncourt.gov.cn)等媒
体上发布招录信息。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6年4月6日至12日(周六、日休息),早上8:3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
(二)报名地点:安阳市劳动保障中心西楼二楼大厅,地址:安漳大道234号。
(三)报名办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有关证书和证件等原件及复印件2份。一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报名时
须填写《安阳市金鑫源劳务派遣有限公司2016年招录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书记员辅助岗位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到报名地点领取。通过资格
审查的人员,按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报考者按每人3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
(四)报名与整个考试录用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一致。
六、书记员岗位的笔试、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面试、体检及政审
(一)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法律知识,满分为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
(二)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4的比例确定参加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人员。测试内容为中文录入(看
打、听打),两项中文录入速度每分钟60字以上,正确率均达到70%以上者为合格。
(三)面试。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合格者,参加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面试时
间每人10分钟,满分为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
(四)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五)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3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出现应试者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笔试成绩从
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共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
关规定标准进行。
(六)政审。对体检合格的人员,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为政审对象。如出现应试者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
况,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政审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计算机录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政审人员。
政审参照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进行。
七、计算机人员岗位的笔试、面试、体检及政审
(一)笔试。笔试内容为计算机及网络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
(二)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4的比例确定参加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人员。测试内容为中文录入(看
打、听打),两项中文录入速度每分钟80字以上,正确率均达到80%以上者为合格。
(三)面试。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合格者,参加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对计算机及网络维护中遇到问题的应对能力、综合分析能力、
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面试时间每人10分钟,满分为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及体检和政审参照书记员岗位的相关规定进行。
八、培训、试用、聘用
对政审合格确定为拟聘用对象的,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者进行试用,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合格者与安阳市金鑫源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
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书记员或计算机辅助岗位工作,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书记员和计算机辅助岗位人员是
安阳市金鑫源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委派到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工作的人员,从事协助审判工作,不具有审判工作人员(公务员)身份。被聘用
者需按劳动合同在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工作至少二年以上,如不能胜任工作或违犯法律或纪律者,用人单位可以随时退回派遣单位。
九、工资福利待遇
书记员和计算机辅助岗位人员培训和试用期期间发基本工资(每月14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与安阳市金鑫源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签订劳动合同,书记员岗位工资每月1600元,计算机岗位每月1600元,保险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
为方便考生咨询和报考,考生可拨打以下咨询电话或上网查询:
安阳市金鑫源劳务派遣有限公司:0372—2299312
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人事科:0372—2097745
安阳市金鑫源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2016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