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时间:
2016年6月22日至24日(共计3天),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
2、报名地点:
开封市人民检察院大门东侧信访接待室。
3、报名办法:
①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由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居住地社区开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在指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
②2016年高等院校的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者,需提供学生证及学校开具的学历和专业证明,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可由本人学校开具;
③报名时应提交由本人填写的《开封市人民检察院2016年招聘劳务派遣书记员报名表》(报名表可由报考者自行通过开封市人事考试培训网、开封市人民检察院网下载打印,也可于现场报名地点领取并填写)。
④报名时需携带同一底版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4张。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⑤考生如对招聘与报名信息有其他疑问,可到报名地点现场咨询。
4、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凭本人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以开封市人民检察院电话通知为准。
(二)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写作。笔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地点、时间见准考证。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名额1:2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开封市人事考试培训网、开封市人民检察院网站上公布。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能力素质。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名额1:1.2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并在开封市人民检察院网站上公布。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的标准进行。
(五)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情况,按拟招聘名额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的人员并在开封市人民检察院网站上公布。考察内容参照公务员招录考察的要求进行,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在体检合格的人员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