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体能测试
A类:男女立定跳远(达标:男子2.05米,女子1.64米)及长跑(达标:男子5分20秒1000米,女子4分40秒800米)
B类:男女立定跳远(达标:男子2.15米,女子1.74米)及长跑(及格:男子5分1000米,女子4分20秒800米)。根据笔试成绩加面试成绩由到低分,按拟招聘人数1:2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不足比例,按实有人数参加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时间为2016年6月2日8:00至17:00。
5、考试总成绩
A类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B类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技能测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任何一项不达标的,直接淘汰。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人数在参考人员中从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费用自行负担。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公务员及人民警察录用考察政审的有关规定进行。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照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聘用书记员、辅警属劳务派遣用工,当年月工资1600元(含五险一金的个人部分)+绩效工资,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五项社会保险和一金。另有制服3套。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与三门峡市兴业劳务派遣中心签订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并派遣到法院工作,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接受岗前培训,试用期期间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录用计划全部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录。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招警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假冒招录部门和工作人员从事的非法活动等,均与本次招警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报名期间咨询电话:
0398—2883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