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汝州公安工作需要,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向社会公开选聘警务辅助及特勤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及人数
(一)此次选聘共设置两类职位:
1、警务辅助人员:主要是从事公安机关技术保障、辅助管理、行政事务、协助治安管理等警务辅助工作;
2、特勤岗位人员:协助公安民警开展值班备勤、街面防控、巡逻守候、堵截抓捕及其他紧急险重工作。
(二)此次公开选取聘180人,具体选聘人数、单位如下:
警务辅助人员150人,按岗位确定男135人,女15人。具体岗位见附件1。
特勤岗位人员30人(其中男27人,女3人)。
三、选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选聘对象
选聘对象: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身体条件和政审标准参照招录公务员条件;具备拟担任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资格条件
1、报考警务辅助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纪律严明,不怕牺牲,勇于奉献,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所报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癜痕和疤痕;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文化程度(2016年应届毕业生符合报考条件的可凭学校出具的证明进行报名);
(4)年龄在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6年 1月 1日以前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报考特勤岗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纪律严明,不怕牺牲,勇于奉献,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男性身高不低于 175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2 厘米;双侧裸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8, 无残疾、纹身、口吃、重听、色盲和传染性疾病。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癜痕和疤痕;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文化程度(2016年应届毕业生符合报考条件的可凭学校出具的证明进行报名);武警、复退军人及在地市级以上散打、武术比赛中获得前三名的,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98年1月1日以前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在汝州任职的大学生村干部按上级有关规定可报考。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准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