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优化人才结构,强化实施“人才强县”战略,促进我县经济社会等各项事业快速发展,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三门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三人社事业〔2012〕18号)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二、招聘岗位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0名,其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81名,面向服务卢氏县的在岗大学生村干部定向招聘16名,面向驻卢部队随军家属定向招聘3名。
三、招聘资格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资格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3.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5.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拟聘用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招聘对象中有年龄、基层服务年限及有关证件等时间要求的,截止2017年2月25日前符合条件;
8.参加卢氏县:“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
(三)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卢氏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正式人员,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3.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选岗、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2017年2月13日—2月21日)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分别在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hnsmx.hrss.gov.cn)、卢氏县电视台、卢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lushirsj.gov.cn)同时发布,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及资格审查由卢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1.报名时间:2017年2月22日至2月25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卢氏县人力资源市场(地址:卢氏县城关镇解放路东城商场对面)
3.报名办法: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现场审查、现场采集头像信息的办法进行。报考者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考,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2份。进入考察阶段必须提供学历认证报告;
(2)近期同版正面免冠彩色一寸照片6张;
(3)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和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复印件2份;
(4)报考大学生村干部招聘岗位的考生,还须提供由县委组织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报考部队随军家属招聘岗位的考生,还需提供由县人武部、驻卢部队出具的随军家属证明材料;
(5)凡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须在报名时一并提供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具体为:①退役士兵须提供户籍证明、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②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需提供户籍证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相应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份。
(6)按照报考岗位性质分别填写《2017年卢氏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2017年面向服务卢氏县在岗大学生村干部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2017年面向驻卢部队随军家属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见附件)。
4.开考比例:各拟聘用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取消岗位情况在卢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lushirsj.gov.cn)公布。对于取消岗位的报考者,可在报名结束后2日内到卢氏县人力资源市场报名处重新选报其他岗位。
5.根据有关规定,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30元,笔试两科共计60元。
6.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且不予退还笔试考务费。
7.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应于笔试前两天工作时间持有效身份证和报名考务费收据到卢氏县人力资源市场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8.根据相关政策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符合下列情形的笔试成绩加10分(同时符合的最多加10分):
①参加卢氏县或具有卢氏县户籍参加:“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②卢氏县户籍退役士兵。
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须于2017年2月28日工作时间到卢氏县人力资源市场进一步确认加分资格。经审核确认后,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向社会公示。如发现弄虚作假等情况,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并在五年内不准参加我县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试由卢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采用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
笔试时间:2017年3月18日。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报考者须凭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入场考试。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两科。每科考试时间为100分钟,满分100分。
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职业能力测试成绩×50%+加分。
2.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见《面试通知单》。
根据笔试成绩和报考岗位类别,按拟聘用岗位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同一岗位考生,如遇末位名次并列的,可同时参加面试。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单科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原始成绩当场公布。
报考乡镇岗位或大学生村干部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人员需要分设考场的,面试成绩采取加权平均法计算。考生最终的面试成绩=原始成绩×加权系数(加权系数=报考同一岗位全部面试考生原始成绩平均值÷考生所在考场的全部考生面试原始成绩平均值,加权系数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四位数)。
因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者人数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且形不成竞争的,应组织现有人员面试,应试者面试成绩须达到本面试考官组所有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
3.考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在卢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lushirsj.gov.cn)公布。
(四)体检
按照所报考岗位的招聘名额,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同一个岗位出现末位应试者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按《职业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由卢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五)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情况、工作或学习表现、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内容。考核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核实行责任制,严格程序、严肃纪律,确保考核工作公平、公正。
如因体检、考核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自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缺额的,应在同一岗位报考者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确定体检人员办法进行递补。
(六)选岗
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由本人公开、自主选择单位,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本方案确定体检人员的方法排序。
(七)公示
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卢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lushirsj.gov.cn)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岗位最低服务期限5年(含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岗位及名额、招聘条件、招聘工作程序和聘用结果,同时邀请卢氏县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对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违反招聘纪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增强招聘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卢氏县纪委0398-7872814。
六、本招聘实施方案由卢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确定卢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网址:www.lushirsj.gov.cn)作为招聘专用网站,公开招聘的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和聘用等有关事宜均在该网站公布或公示,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查阅有关信息。
未尽事宜由卢氏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卢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98-7878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