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南省2016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实施方案》的规定,根据笔试成绩,按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于2017年3月20日-21日进行了面试确认。面试确认期间,有2名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确认,并明确表示放弃面试。根据《河南省2016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实施方案》的规定依次递补(名单见附件)。现就面试确认递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2017年3月23日
二、地点:河南省水利厅办公楼803房间(郑州市纬五路11号院)
三、核对内容:根据应试者报名留存信息,与应试者本人及其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原件进行核对。核对项目主要包括:有关证件是否真实有效,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参加面试确认人员须携带: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笔试准考证;
3、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4、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5、基层工作经历证明。
以上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逾期不参加面试确认,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应试者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面试确认通过的应试者,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如未通过面试确认,将按照有关规定按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咨询电话:0371-65571133 6557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