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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河南公务员面试(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确认通知

2017-03-24 16:13:11   来源:大德教育   

导读:  按照《河南省2016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实施方案》(豫人社〔2016〕67号)要求,根据笔试成绩,按拟录用职位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了省发展改革委面试资格确认的人员名单。我委于2017

  按照《河南省2016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实施方案》(豫人社〔2016〕67号)要求,根据笔试成绩,按拟录用职位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了省发展改革委面试资格确认的人员名单。我委于2017年3月21日对进入面试资格确认人员进行了面试资格审查,经审查,部分人员主动放弃本次面试或不符合本次招考条件要求,按规定,从相同职位按分数从高到低进行递补。现将递补进入面试资格确认的有关事宜及递补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

  一、递补面试资格确认时间

  2017年3月27日,8:30——12:00 14:30——17:30

  二、递补面试资格确认地点

  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D1032办公室(农业南路与正光路交叉口省政府综合楼北门),咨询电话:0371—69691630、69691635。

  三、递补面试资格确认内容

  考生须现场提交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考生各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档案所在单位证明,其他人员须出具劳动合同),在职人员要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全称、详细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其中,对2017年8月31日前毕业取得毕业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还应提供学生证和现就读院校出具的报考证明(证明内容包括:报考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就读院系、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入学时间、毕业时间等);全日制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取得高级技工(预备技师)、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应提供职业资格证书。

  四、考生提交面试资格审查材料的要求

  凡有关材料和主要信息不实,影响面试资格审查结果的,按照有关规定取消面试资格;面试资格审查时,考生应本人到场;逾期不参加面试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造成的空缺人员,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现场发放《面试通知单》,面试通知将在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发布,敬请关注。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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