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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消防大队招聘合同制消防队员公告(12名)

2017-05-23 15:17:56   来源:大德教育   

导读:2017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消防大队招聘合同制消防队员公告(12名)

  为加强开发区消防大队灭火及抢险救援执勤力量,经开发区管委会批准,开发区公安消防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队员12名。

  一、招收条件

  (一)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志愿投身消防工作;

  4、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9年6月1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7年6月1日以后出生),身高1.65米以上,退伍军人及具有驾驶证(B1证以上)等专业的人员可视情况适当放宽至35周岁以下;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无纹身,裸眼视力在1.0以上;

  6、具备消防岗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初中以上学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收:

  1、曾受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吸食毒品、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记录的;

  4、被执法执纪部门立案正在审查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收计划

  12名,其中战斗员岗位8名,信息通讯员2名(须高中及以上学历,计算机专业并取得相应等级资格的优先录取),驾驶员2名(须持有B1以上驾驶证)。

  三、招收程序

  招收采取公开招聘方式,按照“报名初审、现场考核、政审、聘用、集训”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初审(5月23日-5月27日)。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现场对报名人员的年龄、工作经历等进行审核,确定入围现场考核人员名单。报名人数与应招人数之比为1.5:1,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核减招聘岗位。

  报名者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伍军人及持有B1以上驾驶证的一并携带退伍证、驾驶证(以上证书均需提供复印件),以及《报名表》(报名表见附件由报名人员自行下载并填写一式两份)、近期1寸红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如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录取资格。

  报名时间:2017年5月23日-27日  报名地点:许昌市开发区工农路与瑞昌路交口东北角消防大队  简章发布:许昌市人事人才网(www.xcrcsc.gov.cn)

  (二)组织考核。考核包括面试和体能测试(考核地点届时电话通知报名者本人)。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求职动机、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五项,面试成绩100分,以上五项各占20分。体能测试参照消防员体能标准进行,主要对报名人员的身体协调性、体能素质进行测试,包括100米跑,3000米跑、俯卧撑、双杠臂屈伸、单杠引体向上五项,五项各占20分,满分100分(其中100米跑超过18秒者不计分,16至18秒5分,14至16秒10分,13至14秒15分,13秒以内为满分;3000米跑超过20分不计分,18至20分5分,16至18分10分,14至16分15分,14分钟以内满分;俯卧撑时间三分钟,1至20个5分,20至40个10分,40至50个15分,超过50个为满分;双杠曲臂伸及单杠引体向上每做一个加1分,超过20个满分)。考核总成绩中面试及体能测试成绩各占50%,采取百分制,由面试成绩及体能测试成绩折合得出。

  (三)政治审查。对入围人员进行政治审查,主要内容包括:年龄、户籍、文化程度证明、现实表现及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等。因政审不合格造成空缺的,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须体检合格。

  (四)聘用。根据体检和政审综合情况,确定拟聘任人员名单,并通知拟聘人员参加集训。

  (五)体检。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如成绩相同则共同进入体检环节)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身体条件需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体检不合格的,根据考核成绩依次递补。

  (六)集训。开展为期20天的岗前培训。主要内容为管理规章制度、法律法规、业务理论、军事队列、体能和技能训练。考核合格后,试用期(2个月,含20天岗前培训,期间工资发放80%)满后按照政府专职消防员等级标准定级、定岗,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定级、定岗时间为2017年7月27日。培训期间统一为录用人员发放被装。

  四、职责任务

  合同制消防队员采取军事化管理,除参与日常处置火灾及抢险救援外,统一组织参加训练及理论知识学习,训练包括体能训练、业务训练、技能训练;理论知识学习主要包括政治理论、条令条例、业务理论等。

  五、相关待遇

  (一)工资待遇

  签订劳动合同(首次两年,以后续签),为队员按月发放工资。工资由基础工资、工龄工资、职业补贴、职级补贴、高危补贴、岗位津贴和绩效奖励七部分组成,工资待遇不低于2700元/人/月。

  1、基础工资。基础工资为1600元/人/月。

  2、工龄工资。从签订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在部队连续工作期满一年(12个月),增加40元/人/年的工龄工资。

  3、职级补贴。队员每干满一年合同制等级增加一级,等级每增加一级职级补贴增加50元。

  4、职业补贴。根据工作性质,取得相应消防员职业技能等级鉴定的,初级发放260元/人/月,中级发放460元/人/月,高级发放660元/人/月的职业补贴。

  5、高危补贴。试用期后,根据岗位性质享受相应高危补贴,标准为500元/人/月。

  6、岗位津贴。副班长岗位津贴为100元/人/月,班长岗位津贴为200元/人/月,信息通讯员岗位津贴200元/人/月,驾驶员岗位津贴为300元/人/月,中队长助理400元/人/月。

  7、绩效奖励。设立绩效奖,标准为600元/人/月,根据当月量化考评情况发放。

  (二)保险待遇

  按照国家有关政策为队员办理缴纳城镇职工医疗、失业、养老、工伤和大病等社会保险共计893.15元/人/月,其中单位承担613.2元/人/月,个人承担229.95元/人/月,单位为每名合同制队员缴纳人身意外保险500元/人/年。

  (三)生活待遇

  队员享受23元/人/天的伙食标准(不发放给个人),发放统一被装,实行集体就餐、集体住宿、每年安排体检1次。

  (四)休假待遇

  1、工休假。队员每月休息4天(实行全天24小时工作制)。

  2、婚产假。队员结婚当年享受一次婚假,假期10天。男方在女方分娩第一个孩子的当年,可休陪产假10天。

  3、年休假。工作满一年以上的队员可以依法享受每年15天的带薪年假。

  (五)其他待遇

  1、工作表现突出,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条件,参照公安消防现役官兵同等条件推荐入党。

  2、因工作成绩突出,参照公安消防现役官兵同等条件评功评奖,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3、在训练、灭火、救援等工作中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开发区公安消防大队联系电话:0374-8529006 (24小时值班)

  附件:许昌市开发区消防大队招收合同制队员报名表

  2017.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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