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伊滨经开区管委会拟招聘区直机关工勤服务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0名,要求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具备我市户籍且在我市范围内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并进行困难人员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见附件2)。
(三)学历: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因工作情况特殊,要求男性。
(五)年龄:截止2017年6月30日,年龄在18周岁以上,32周岁以下(1985年6月1日及以后至1999年6月1日以前)。
(六)专业要求:汉语言文学、文秘、法律、新闻、行政管理和计算机等相关专业。能熟练应用计算机办公软件、具有一定文字功底、具备一定综合协调能力。
二、招聘的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15日-2017年6月16日(周四、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伊滨区管委会313室; (二)提交材料
1、《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2、《伊滨经开区公益性岗位应聘信息表》一式两份(附件1),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照片2张。
(三)资格审查
1、根据岗位需求,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现场审核,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电话通知应聘者;
2、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和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可靠,发现虚假信息,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试应考人员的基本职业能力和素质,包括时事政治、公文写作与处理等。
(五)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聘用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均确定为参加面试的人员,如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聘用计划比例时,笔试成绩不低于75分的人员均可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和举止仪表等。
(六)总成绩的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照面试成绩、学历层次的高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两位小数。
(七)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排名先后顺序,按岗位招聘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递补。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伊滨区管委会网站(http://www.lyybq.gov.cn/“公告公示”专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经考试、体检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且符合聘用条件的,进入试用期阶段,由组织人社局分配到相关单位,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按相关规定发放工资待遇、缴纳五险一金。
咨询电话: 0379-67566908(人事) 0379-69691022(劳动)
附件:
2017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