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提高事业单位人员素质,满足市直事业单位用人需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拟招聘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60名。现制定本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
具体招聘专业、人数等条件详见附件《永城市2017年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岗位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素质;3、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4、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及相关资格条件;5、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6、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5、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实施方案
2017年5月31日在中国永城网发布实施方案。
(二)报名和报名确认
1、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请登录中国永城网(www. ycs.gov.cn)进行报名(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实行网上报名、查询、缴费、打印准考证。
报名时间:2017年6月7日9:00-6月11日16:00 查询时间:2017年6月9日11:00-6月13日16:00
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按要求规范准确提交真实可靠的个人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照片要求:必须能反映本人特征的近期免冠正面单色背景证件照,JPG格式,大小30K以下)。
(2)应聘人员按照招聘的专业及要求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3)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应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若有变化,应主动告知永城市事业单位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若因本人填报联系方式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本人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4)报名序号是应聘人员网上打印准考证和后期成绩查询的关键信息,请务必牢记。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17年6月7日11:00-6月13日16:00
招聘工作领导组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并尽快确认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1-2个工作日后,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可改报其他岗位。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和更改报考信息。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工作领导组将开通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7年6月9日11:00-6月14日16:00
经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须及时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60元,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报名结束后,各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对紧缺急需专业,由市事业单位招聘领导组研究确定意见。对普通专业岗位,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不再招考。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报考该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报名结束后的次日上午10:00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不愿改报的,退还其笔试考务费。
3、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人员于2017年6月26日9:00-6月28日16:0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永城市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打印时使用激光打印机或喷墨打印机,严禁使用针式打印机。准考证上必须打印出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照片,自贴照片无效,准考证无需盖章。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打印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永城市事业单位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联系。
(三)考试
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居民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缺少证件或与报名时提交的资料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
1、笔试
(1)博士研究生免笔试,其得分按所报专业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最高分计算。
(2)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满分各为100分。
(3)笔试时间: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凭两证(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入场考试。准考证为考生资格复审、体检、聘用等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
(4)笔试成绩的计算办法: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
笔试成绩按照四舍五入的办法计算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
根据各专业类别招聘人数,按照专业岗位拟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博士研究生按所报专业岗位进入面试,不占同专业岗位笔试人员参加面试的比例),最后一名分数相同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根据报名情况,紧缺专业的面试比例降低至1:1.2。凡笔试缺考、作弊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注意事项请考生登陆原报名网站查看。
资格复审人员按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现场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永城市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1)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2)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未取得毕业证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学校就业主管部门签章的证明(需注明学生所在学校院系、专业、班级、毕业时间及入校时注册学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自行打印)。(注意:资格复审所提供的材料复印件一律使用A4纸)资格复审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复审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应聘人员与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不符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永城市政府人社部门组织的各类招聘(录)考试,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本次应聘资格。资格复审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直接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单领取时间在原报名网站公布。逾期未领取面试通知单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在报名网站公布。
(四)体检与考核
⒈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专业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支付。
2.体检结果报招聘领导小组审批后方可进入考核程序。
3.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岗位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
(五)公示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榜公示,同时在报名网站公示,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与待遇
公示期满,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纳入市人才专项编制,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正式聘用满一年考核合格的享受正科级工资待遇。所有聘用人员,服务期限不少于三年,纳入财政全额供给。
四、优惠政策
为了优化我市干部队伍,鼓励非永城籍考生来永城发展,特制定如下优惠措施。
1、凡进入面试考生,可凭车票报销来永城参加面试的交通费(限:普通火车硬座硬卧票、高铁二等座、客运汽车票)。
2、正式聘用的人员,优先提供公租房使用。
3、正式聘用的博士研究生,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调随迁,其配偶原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且愿意来我市工作的,可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其未成年子女转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根据本人意愿,可就近安排就读。因原单位不同意调出造成辞职、辞退的,经市委研究同意,组织、人社部门承认其原有身份、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给予重新建档,并连续计算工龄。
五、组织领导
为做好此次招聘工作,成立永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红梅任组长;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刘兴中,市委常委、组织部长王琴芝任副组长。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社局局长张洪涛任办公室主任。
本方案由永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0-2718989 0370-6733536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