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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洛阳洛宁县引进人才公告(25人)

2017-06-01 16:50:45   来源:大德教育   

导读:2017洛阳洛宁县引进人才公告(25人)

  为助力脱贫攻坚,促进洛宁经济社会全面快速发展,洛宁县委、县政府决定实施“人才兴宁”计划,在“十三五”期间引进百名以上急需高层次人才到洛宁工作,为打造“实力洛宁”提供坚强的人才智力保障。经研究决定,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25名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专业急需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含2017年应届毕业),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海外留学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二、招聘计划

  具体招聘计划和岗位详见本方案后附的《洛宁县2017年引进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才计划表》(附件1)。

  三、报名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获得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和海外留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的(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时间截止到2017年6月1日);其中医学专业人员工作经验丰富、业绩突出或取得中级以上职称可放宽至45岁,副高以上职称放宽至50岁(时间截止到2017年6月1日);

  5、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身体条件;

  6、同一岗位报名的人员,中共党员、三好学生、业绩突出的优先;有同类岗位工作经验的优先;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下列情形者不得报名:

  1、洛宁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6、有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7、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

  招聘人才工作在洛宁县委的领导下,由洛宁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招聘工作分为报名、资格审查、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31日至6月30日(网上报名以接收邮件的显示时间为准),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2、现场报名地点:洛宁县委办公楼208室。  3、报名方法: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提交《洛宁县2017年引进硕士研究生学历以上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2份,并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2)本人近期同底版免冠1寸彩照4张;

  (3)最高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需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海外留学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有学术研究成果的可一并提供。

  (4)在职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网上报名人员请登录中国洛宁网、洛宁党建网,下载《洛宁县2017年引进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才报名表》,按照要求填写后,发送至洛宁县人才办邮箱(lnxrcb@163.com),在报名表中插入或单独上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电子照片。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报名信息,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测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查。(2017年7月1日至7月20日)

  1、初审(2017年7月1日至7月7日)。报名人员请登录本人报名邮箱,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引进工作始终。凡发现不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以及弄虚作假、提供不实资料的,立即取消其报名、聘用资格。

  2、复审(2017年7月8日至7月20日)。网上初审通过人员填写《洛宁县2017年引进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才报名表》(一式两份),并持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和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到洛宁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复审。

  (三)测试(2017年7月21日至8月10日)

  按不同岗位分别组织测试,应试人员按电话通知要求,持身份证、准考证到指定地点统一参加测试。未按要求参加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准考证网上领取时间:2017年7月21日--7月28日

  领取地点:洛宁县委办公楼208室

  来宁复审及测试期间有关费用按照《洛宁县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相关标准执行,交通费凭票报销,餐宿费补助300元/天。

  (四)体检和考察

  按计划招聘人数1:2(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考察采取审查档案、走访座谈、函调等方式进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递补人员体检跟进进行,如果某岗位没有合适人选,则该岗位可以空缺。

  拟录用人员要提交个人承诺书,承诺书要写明最低服务年限、遵守管理办法、服从组织安排等内容。

  (五)公示。拟录用人员在中国洛宁网、洛宁党建网公示,公示期7天。

  (六)审批及录用。经公示无异议后,洛宁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相关人选,经研究确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由洛宁县编委、人社、财政等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五、相关待遇

  1、引进的硕士、博士研究生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合同后,分别一次性给予硕士研究生3万元、博士研究生5万元安家费用。服务期内硕士研究生享受每月1000元、博士研究生享受每月1500元的“研究生学历人才特殊奖励”,并在最低服务期限内免费提供单套住房(不低于50㎡)。

  2、对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人才带项目到洛宁或在洛宁投资创(领)办企业的以及共同组建研发机构的,项目符合洛宁产业发展需要、必须完成核准或备案并已开工建设或已投产,可享受以下待遇:

  (1)给予个人5—10万元奖励。

  (2)县财政给予企业发展资金支持。资金支持以创业担保贷款为主,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分别给予最高60万元(其中:配套商业贷款最高30万元)、100万元(其中:配套商业贷款最高50万元)的担保贷款支持,上述配套商业贷款部分,由县财政给予50%贴息(该贴息是指合同贷款期限一般在一年及以下的贷款,产业集聚区建设项目贷款等视实际情况予以操作,最多不超过三年)。

  3、招聘人才使用全额拨款人才专项事业编制,按事业单位工资核算,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按每年不低于10%的比例优先提拔重用。

  4、配偶愿意一同来洛宁工作的,由县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按其原单位性质调入相应单位。暂时无工作的,用人单位可按照不低于洛宁县最低工资标准为其发放一年生活补贴。

  5、子女就学。引进人才的子女在洛宁上学的,可根据引进人才意愿,安排到公办学校(小学、初中、高中)就读。

  6、保险政策。用人单位应及时为引进人才办理或接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关系。

  7、医疗休假。用人单位每年为引进人才组织一次健康体检,严格落实休假制度。

  8、其他待遇。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享受免费游洛宁县内景区政策。

  六、管理措施

  引进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才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任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引进人才最低服务期为5年,服务期从引进之日起计算。

  七、信息发布

  中国•洛宁网、洛宁党建网为本次引进硕士研究生学历人才工作的指定平台,有关引进人才的信息及相关事项通过上述平台发布,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咨询电话:0379-66237999。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洛宁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1.洛宁县2017年引进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才计划表.doc

  2.洛宁县2017年引进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才报名表.doc

  洛宁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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