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蔡县国土资源局工作的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用于我县国土资源服务工作。
一、岗位设置
此次招聘共设4个岗位,36个名额。具体报考岗位、名额及岗位要求见附表。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根据岗位设置要求,达到相应规定的学历条件;
5、根据岗位设置要求,符合相应规定的年龄条件;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有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三、信息发布
新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haxchrss.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招聘的有关信息及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7年6月24日至6月2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二)报名地点:新蔡县人社局一楼大厅37号窗口(月亮湾公园对面)。 (三)报名办法:现场报名。
(四)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本人填写的《新蔡县“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一式1份(现场打印)。
2、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等。以上证件均须提交原件及复印件一式1份。报考人员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五)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进行信息采集,并根据河南省财政、发改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缴纳委托招聘招考服务费100元。
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六)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招考服务费票据到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试
(一)笔试
笔试由县人才交流中心组织实施,采取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委托专门考试机构或高等院校命题、阅卷。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1、笔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2、笔试时,应试人员须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拟聘用人数2人的按1:2的比例,拟聘用人数3人以上的按1:1.5的比例,采取从高分到低分的办法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若不进行笔试的,所有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根据岗位特点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满分为100分。每人面试总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面试工作方案另行制定,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分岗位按拟聘用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工作方案另行制定。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具体考核工作由新蔡县国土资源局分别按照有关规定制定考核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七、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并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和用人单位的管理办法实行人事代理,填写《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新蔡县“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招聘人员备案表》。
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及时到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新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间及试用期满后的工资每月1800元,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关福利待遇。
八、纪律要求
此次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在招聘过程中如出现影响公开、公平、公正招聘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纪检监察的有关规定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招聘结果无效,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要切实增加工作透明度,坚持招聘方案、资格条件、考试成绩、聘用结果公开,并以适当的形式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
本方案由县人才交流中心解释
咨询电话:新蔡县人才交流中心:0396—5968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