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县领导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为县城市管理执法监察大队等8个全供事业单位,从全县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中.公开选聘10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保证选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2017年滑县从全县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县主要领导任组长、副组长,成员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编办、财政局、人社局、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等单位主要领导参加。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
二、选聘计划和有关要求
详见《2017年滑县从全县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选聘资格条件
(一)选聘人员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滑县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2.符合任职回避规定要求(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3.具有拟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涉嫌违纪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按照发布信息、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信息
2017年6月27日-7月5日,在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6日-7月8日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滑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滑县县城文明路北段便民服务中心大厅)。
3.报名办法及要求:
本次选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须提供的证件及相关材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证明中需包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学历、现岗位级别、是否为在编人员等内容)。如实填写并现场提交《2017年滑县从全县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附件3,表上需贴本人近期免冠单色背景二寸照片)。
(2)应聘者报名资格一经审查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信息,并现场采集人像。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聘工作全过程,应聘者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如发现与选聘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选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4)应聘者报名时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若因本人填报的联系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到本人,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5)准考证领取:应聘者于2017年7月13日,持有效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准考证为应聘者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领取时,请仔细核对有关信息是否与个人原始报名表信息一致,如有错误,请当场告知工作人员予以纠正,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负责)。逾期不领者,视为自愿放弃。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2017年滑县从全县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满分均为100分,成绩(含总成绩)计算均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成绩在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时公布。
1.笔试
笔试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格的专业考试机构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监考,统一阅卷。
(1)笔试内容:
笔试以闭卷形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两门,共一张试卷。
本次选聘不指定不提供考试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2)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参加笔试时,应聘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方可进入考场。
2.面试
面试试题及评委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格的专业考试机构承担。
(1)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办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岗位计划选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选聘岗位比例内末位人员笔试成绩相同时,一并进入面试。笔试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不得进入面试、体检。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随笔试成绩一并公布。
(2)面试形式及要求: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由面试考官当场进行打分。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态举止等。
(3)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单领取时间、地点于7月20日前在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面试通知单逾期不领取影响面试的,后果自负。
(4)参加面试时,需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
(5)因自愿放弃资格或在规定时间内不领取面试通知单而造成的缺额,不再递补。领取面试通知单后不按时参加面试者,视为自愿放弃资格。对面试时形不成有效竞争的岗位,应聘者的面试成绩低于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面试人员平均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对象。
(6)面试将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成绩于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
3.考试总成绩
(1)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排名
根据选聘岗位,对应聘者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排名,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岗位选聘计划内末位人员总成绩和笔试成绩相同时,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排名。
(四)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计划聘用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2.因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不按规定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根据岗位选聘计划按照应聘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递补。
3.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4.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5.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对象个人支付。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主要核实应聘者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因自动放弃资格、不按规定参加考察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根据岗位选聘计划按照应聘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出来的问题,由2017年滑县从全县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核实处理。如有被取消聘用资格或自动放弃的,不再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单位填写《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报县人社局审批。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聘用人员五年内不得调动工作单位。
五、纪律要求
(一)根据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第27条“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二)严格工作纪律,选聘过程中,工作人员一旦出现违纪行为,将严肃处理。
(三)应聘人员要自觉遵守选聘工作规定和纪律,如有违纪,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2017年滑县从全县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县人社局咨询电话:
0372-8181345 8121778
附件:
2017年滑县从全县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选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