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2017年7月6日—7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5:30)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逾期未参加现场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二、地点:安阳市第一实验小学东校区(平原路与德隆街交叉口南50米) 三、现场资格确认须提交的材料(原件及A4复印件各一套):
1、《文峰区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薄、笔试准考证、毕业证书、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章的《毕业就业协议书》或报到证。
2、在职人员另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应聘证明或辞职手续(“同意应聘证明”须所在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尚未取得毕业证的2017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另须提供毕业院校开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函(就业推荐函上需注明学生所在院系、专业、班级、毕业时间及入校时注册学号)、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4、文峰区区属社区工作人员另须提交区民政局出具的证明信(证明信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有效身份证号码、服务地、服务时间、在岗情况)、学历认证报告或在学信网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留学回国人员另须提交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二份)。
证件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应聘岗位条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取消面试资格后拟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经资格确认后符合应聘条件的,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资格审查合格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文峰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wfqzf.gov.cn)公布。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与招聘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已经缴纳的考务费不予退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四、咨询电话:0372-2219019、2219016(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