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乡市市直学校和平原示范区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规定的程序和办法,新乡市市直学校及平原示范区教师岗位面试工作定于7月16日在新乡市一中东校区(新乡市人民路东段,人民路与新五街十字西北角,可乘坐45路公交车到达)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报考上述岗位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请于2017年7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到新乡市一中东校区进行面试资格审查。
二、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需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尚未毕业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开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函)、教师资格证(面试资格审查时尚未取得的,需提供教师资格认定部门出具的带有证书编码的证明,2017年7月31日前必须提供原件,否则取消本次聘用资格)、有效身份证、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或人事代理合同)及其他岗位要求提供的证件等,留学回国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在职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报考岗位要求具有两年教学工作经验的还需出具工作经历证明(由所在公办或民办学校出具,两年教学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17年9月1日)。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审验后交复印件一份。同时提交报名时打印的《新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
三、通过面试资格审查与确认的人员,交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和面试须知。
四、新乡市市直学校及平原示范区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面试教材详见附表。
五、没有及时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丢失的考生,请于2017年7月6日8:00至11日18:00期间,登录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axx.lss.gov.cn)“网上报名考试”系统自行打印表格(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时使用)。
附件: 新乡市市直学校和平原示范区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面试教材.xls
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乡市教育局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社会事务局
2017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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