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事业单位整体素质,根据中共周口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编办、市财政局《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意见》(周人〔2008〕11号)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计划
根据招聘单位的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2人。其中:县直事业单位22人,乡镇事业单位20人。招聘单位名称、岗位、招聘人数和专业要求等详见《沈丘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后)。
二、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3、1987年 7月 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放宽到1982年7 月 1 日以后出生。
4、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发布信息
在周口人事考试网、县电视台、沈丘政府网、周口人才网等媒体发布招聘信息,并在有关场所张贴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按下列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1、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者于2017年8月7日9:00至8月10日17:00期间登录周口人事考试网(www.zkrsks.com),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1寸彩色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必须妥善保管。
2、报名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于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后的1日内对报考者的报名申请和照片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周口人事考试网,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审查。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新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
3、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4、各拟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县直事业单位不低于3∶1,乡镇事业单位不低于2∶1。达不到岗位比例的,需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不再招考。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于8月13日8:00—18:00到沈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4楼(兆丰大道与泰安路交叉口北350米路西)重新选报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或资格条件不符合其他岗位要求的,退还所交报名考务费。
5、网上缴费
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于资格审查通过之后至8月12日17:00前通过周口人事考试网缴纳笔试考务费共计30元/人(报考者须准备好银联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上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期缴纳的视为自动放弃。
6、农村贫困家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
庭的报考人员,可免交笔试考务费。拟免交笔试考务费的报考者应将免交证明材料(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需提交其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证明;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需提交其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证明)于8月12日 18:00前提交沈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4楼。
7、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名人员,于2017年8月18日上午8:30至8月20日上午9:00期间自行登录周口人事考试网(www.zkrsks.com)下载并打印准考证(A4纸)。
8、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以下人员实施加分:在农村任职两年以上且目前在岗的“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笔试原始成绩加10分。符合多个条件的,最多加10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于8月13日8:00—18:00将有关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提交沈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4楼,沈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审核并公示。逾期不提交相关资料的,不得享受加分待遇。
9、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于考试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立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五年内不得参加沈丘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两部分,满分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笔试成绩在周口市人事考试网站上公布。
笔试结束后需妥善保管准考证,笔试准考证作为考生参加面试资格确认及面试的有效证件,如因考生保管不慎丢失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缺考或坐错考场座号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笔试时间:2017年8 月20日上午8:30—11:0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面试资格确认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的比例:县直事业单位1:3、乡镇事业单位1:2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参加面试资格确认人员名单和面试资格确认时间、地点在周口人事考试网公布(考生要及时关注周口人事考试网面试资格确认公告,因考生个人原因逾期不到面试资格确认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同一岗位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或面试资格确认不合格而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的,从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面试资格确认时间另行通知。
拟面试考生本人根据面试资格确认的要求,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笔试准考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沈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4楼进行面试资格确认。同时交网上报名同底版一寸彩色照片2张。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资格确认时,与报考者本人及有关证书进行核对。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逻辑思维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情绪稳定性等。
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及其它事项另行通知。采取全封闭方式进行。
4、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聘用。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如因体检不合格或由于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的,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五)考核
根据体检结果,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考核采取审查档案和实地考察等方法,重点审查报名资格条件及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如因考核不合格或由于其它原因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1、公示
将拟招聘人选在周口人事考试网、县人社局、沈丘政府网和县电视台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出来的问题认真核实,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即确定为新聘用人员。首次就业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岗位管理,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纳入事业编制,工资福利由县财政全额供给;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岗位专业类别设置参照《河南省2016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类别》。
2.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县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
3.本方案由沈丘县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94—5217310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察局 0394—5105801
附件:2017年周口沈丘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沈丘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7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