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学教育质量,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豫人社〔2015〕55号)文件规定,经县政府同意,决定为辛村、北郭、瓦店、吕村4个偏远乡镇公开招聘小学教师100名,经费形式为全供事业。
一、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具体招聘学科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见附件1《安阳县2017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安阳市范围内具备全日制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5)安阳县范围内(管理范围及管理体制调整后,见附件3)具备全日制普通大专学历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人员;
(6)报考语文学科须具备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学科要求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7)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在职教师且具有二级教师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8)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
(5)安阳县教育系统在编在职人员及未入编特岗教师;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 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17年8月4日在安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安阳县政府网、河南省事业单位招聘网上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15日至18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安阳县行政便民服务中心(安阳市解放大道东段106号)。 3、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小学语文、数学、体育按学科岗位、性别分别报名;小学音乐、体育、美术按学科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在职人员报名另需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签章的《报名介绍信》),报考小学语文岗位需提供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交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以上证件、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经资格审查后留复印件一份,并如实填写《安阳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粘贴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缴纳报名考务费(笔试)60元,现场采集人像。
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拟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岗位,将相应核减该招聘岗位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的岗位人数在同学科岗位间调整招聘计划。报考已取消了岗位的考生,可改报其它岗位或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缴费收据到安阳县行政便民服务中心退回报名费。
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工作全过程,如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考试资格。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于2017年8月22日—23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报名缴费收据到原报名点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为应聘者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阶段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领取时,请仔细核对有关信息是否与个人原始报名表所报考单位、岗位等信息一致,如有误,请当场告知工作人员纠正。如未告知工作人员纠正信息造成的考试资格被取消,责任由应聘者自负),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 考试
考试工作由安阳县人社局和教体局统一组织,县人事考试中心具体实施。县人大、县政协、县纪检监察等部门对考试工作进行监督。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 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笔试科目:教育理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规、教师道德修养、新课程理论)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7年8月24日上午。 8:00—9:40教育理论;10:10—11:50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成绩=教育理论×70%+公共基础知识×30%。 笔试成绩于2017年8月28日在安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布。笔试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不得进入面试、体检。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每一岗位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岗位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考生领取面试通知,即视为参加面试;逾期未领取面试通知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出现同一岗位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的通知》(豫教资办〔2010〕8号)标准组织实施。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支付。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采取查阅档案资料、走访调查等形式进行。考察的主要内容为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德、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拟聘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出现同一岗位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安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与待遇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学科岗位以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聘用单位(具体招聘单位、学科岗位及数量在报名现场张贴),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聘用单位。
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五年,在聘期的五年内不得调动。
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档案转户口所在地人才交流服务机构。
(八)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每个环节必须按政策和规定程序办理,在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环节都要严格把关。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都要严格遵守各项纪律,对违犯纪律者,追究责任,严肃处理。招聘整个过程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全程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本公告由安阳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安阳县教体局咨询电话:0372— 5973007
安阳县人社局咨询电话:0372—5961615
特别提示: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出现以任何名义举办辅导班及辅导网站等均与招聘主管部门无关。
附件:2017安阳县招教岗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