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2017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按照《清丰县2017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要求,根据笔试成绩,拟确定下列人员进入资格复审。请拟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于2017年9月14日、9月15日(工作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到清丰县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股405房间(县朝阳路西段路北)进行资格复审:
(1)笔试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
(2)资格复审表(见附件)一式两份;
(3)网上报名上传的同版近期2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2张;
(4)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二代临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学历证书、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
(6)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7)在编在职人员(含已辞职但手续未办结人员)原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附件:资格复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