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开封市顺河回族区公开招聘纳入财政全供编制教师简章》(以下简称《简章》)要求,报名时提供材料通知如下:
1.报名时,除提供《简章》要求的满足报考条件的毕业证学历证原件、复印件外,同时提供从“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涉及到代课的教师,除提供《简章》所要求的任教证明(由校、园长出具报考人员任教时间、在校表现情况,并签名加盖公章)材料外,同时提供代课期间的工资表(1年提供1个学期),或用人单位劳务合同,或社保证明(三项选择其中一项)。代课工资表、用人单位劳务合同复印件需任教学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开封市顺河回族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