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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商丘民权县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3人

2017-09-27 15:56:44   来源:大德教育   

导读:2017商丘民权县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3人

  根据工作需要,民权县人民法院面向民权县范围内公开招聘13名聘用制书记员,聘用制书记员不具备国家公务员身份。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体检和政审情况择优招录。

  二、招聘职位

  拟主要面向民权县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3名。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工作细致、踏实能干、能胜任庭审工作;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口吃。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9年以前出生),28岁周岁以下(1989年之后出生)。

  5.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6.户籍限民权县范围之内。

  7.能熟练操作计算机进行中文录入等工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6、有其它不适宜从事书记员职业的疾病。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7年9月 25日至2017年9月27日。

  (二)报名地点:民权县人民法院办公楼319房间(三楼最西头)。

  (三)报名所需材料:

  1.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2.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近期两寸免冠照片6张;

  4.个人简历2份及有关工作证明、受过表彰的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5.现场报名填写登记表。

  应聘者应本人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

  (四)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试

  (一)笔试

  1.考试分为笔试、面试、考核,均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总成绩=笔试×30%+速记30%+面试×40%

  2.笔试内容:应聘书记员职位的测试为法律知识、语文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等相关业务内容;应聘书记员职位需测试计算机中文录入,录入考试的形式为听打,播放两段录音,语速分别为90字/分钟,120字/分钟,根据记录速度和准确率评分;

  (二)面试

  根据笔试和速记成绩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证言表达、综合分析判断,应变能力和素质,满分100分。考官从面试题库随机抽取2至3题,由考生进行回答,回答最长时间不超过10分钟。通过回答,考察其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举止仪表气质修养后,由考官进行打分。去掉1个最高分、1个最低分后,按总得分÷(考官总数-2)记取平均分。

  六、体检

  1.体检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人员;

  2.体检按照河南省人事厅、卫生厅关于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豫人[2005]18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3.对体检合格人员,根据考生成绩,按录用名额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政审对象。考核不合格或因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的,依次递补考核对象。

  七、政审

  政审参照《河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另行制定办法。

  八、审批与聘用

  1.对体检、考核与政审合格的人员,根据考生总成绩,按聘用名额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者聘用为民权县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人员。

  2.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合同,合同期限定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3.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未按时报到,又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上班者,视为自动放弃。

  4.聘用合同一年一签。对再聘期间内违法违纪或有其他不适合做司法辅助工作情节的,聘用单位可随时解聘。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合同。

  九、工资待遇

  1.见习期内,每月工资1100元,见习期为3个月。见习期满后由本院与其签订聘用制合同,月工资1700元。(内含单位应交的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金,简称“三金”)。

  2.续聘解聘的有关条款及聘用期间的福利待遇,在聘用合同中另行约定。

  3.解聘后,不再保留聘任期间的待遇。

  4.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其他规定

  1.本次招聘在民权法院网、民权法院官方微信、民权电视台等发布;

  2.不服从分配者取消录取资格;

  3.本次招聘的解释权归民权县人民法院。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70-8552911   17603708520

  民权县人民法院

  2017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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