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省直机关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严格按照面试人数与遴选职位人数3:1的比例,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确定,共4人取得面试确认资格,含2名成绩并列人员。现将进入面试确认的考生信息公告如下:
职位代码 | 名次 | 笔试成绩 | 姓名 | 报名序号 | 准考证号 |
0701 | 1 | 58.5 | 于洪敏 | 001398 | 70518030416 |
0701 | 1 | 58.5 | 李双修 | 003970 | 70518031024 |
0701 | 3 | 57 | 张百严 | 000767 | 70518030810 |
0701 | 3 | 57 | 瞿 潇 | 004377 | 70518030926 |
一、面试确认时间
2017年10月16日 15:00—18:00。
二、面试确认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本科以上所有学历学位的证书原件、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复印件(原件已入档案的可以只拿复印件加盖人事章);
3.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复印件加盖人事章);
4.公务员登记备案表(复印件加盖人事章);
5.报名推荐表(具有管理权限的单位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
6.2015—2016年度考核结果(考核等次须为称职以上,复印件加盖人事章);
7.有调动经历的需提供在现单位工作2年以上的书面证明(盖人事章),时间截至2017年8月14日;
8.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均一式三份。
三、面试资格确认地点
郑州市金水路14号(九三学社河南省委员会606房间)
四、以下情况取消其面试资格
1.不参加面试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考生公务员身份截至2017年8月14日未满2年者;
3.有调动经历的考生截至2017年8月14日在现单位工作时间未满2年者;
4.相关材料经审查信息不实者。
五、其他要求
面试确认通过后不得无故缺席面试,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须在面试前5个工作日提交书面说明(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现工作单位以及放弃面试的原因,落款手写签名并留指纹印)。
咨询电话:0371-65865204,0371-65865470
特此公告。
九三学社河南省委员会
2017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