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2017年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要求,现将面试资格确认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和地点
(一)请进入《河南省省直机关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省政府国资委面试资格确认人员名单》(附件1)的考生于2017年10月23日至24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3:00至5:30)到河南省政府国资委人事处参加面试资格确认(具体地址:郑州市黄河路38号,河南省政府国资委后楼322房间,联系电话及传真:0371-65507121)。
(二)逾期未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须提交《放弃面试资格声明书》(附件2)和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河南省政府国资委人事处。
二、面试资格确认材料
面试资格确认时,需提供以下书面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由教育部授权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已经入档的,仅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具有管理权限的单位人事部门印章;没有做认证的要尽快认证,最迟于考察前提供)。
(四)报名推荐表(由具有管理权限的单位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
(五)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复印件,加盖具有管理权限的单位人事部门印章)。
(六)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具有管理权限的单位人事部门印章)。
(七)2015-2016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具有管理权限的单位人事部门印章)。
(八)公务员工作经历证明。所有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考生均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证明(附件3),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九)报考职位“2901”的,须提供近3年以来本人独立撰写的机关文字材料5篇以上(纸质版),并出具文稿撰写证明(附件4),由单位分管领导和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报考职位“2902”的,须提供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涉及复印件的,均一式一份。
三、注意事项
(一)我们将依据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对于材料符合要求且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将取得面试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面试确认材料,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将按规定取消面试资格。
(二)考生本人须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报考人员与拟遴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条件等违纪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事实记入公务员考试诚信档案。
(三)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具体情况将在河南省政府国资委网站(www.hnsasac.gov.cn)发布,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
(四)附件2-4提供的声明和证明样式为固定格式,各位考生必须全面、准确、规范地提供各项信息,不得遗漏。
(五)为便于联络,请各位考生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如联系方式发生变化,请及时与我处联系。
附件:
1.河南省省直机关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省政府国资委面试资格确认人员名单
职位代码 | 准考证号 | 姓名 | 笔试成绩 | 名次 |
2901 | 70518047028 | 苏汝林 | 57 | 1 |
70518047102 | 王陈阳 | 54.5 | 2 | |
70518046912 | 易 浩 | 54 | 3 | |
70518046925 | 成卫杰 | 54 | 3 | |
70518047007 | 周金涛 | 53.5 | 5 | |
70518047023 | 王 峥 | 53.5 | 5 | |
70518047104 | 李春芳 | 53.5 | 5 | |
70518046924 | 杨光辉 | 53 | 8 | |
70518047116 | 孟闪闪 | 53 | 8 | |
70518046926 | 夏 雨 | 52.5 | 10 | |
70518047123 | 梁 宁 | 52.5 | 10 | |
70518046909 | 王 静 | 52 | 12 | |
70518046923 | 魏雪冰 | 52 | 12 | |
70518047108 | 李 璇 | 52 | 12 | |
2902 | 70518047208 | 张丽敏 | 57 | 1 |
70518047207 | 甘凤婷 | 52 | 2 | |
70518047225 | 杜 娟 | 52 | 2 |
2.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3.公务员工作经历证明(样式)
4.文稿撰写证明(样式)
河南省政府国资委人事处
2017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