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人才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支撑作用,助力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洛新“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群等国家战略的推进实施,加快实现“四高一强一率先”奋斗目标,我市决定引进一批学历层次高、专业能力强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到市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计划引进重点高校(“985”、“211”高校)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10名、硕士研究生50名(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具体计划详见《洛阳市2017年面向重点高校引进优秀人才计划表》(见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文字语言表达和组织协调能力,有志于从事党政和经济社会管理工作,并服从组织安排。
3、博士、硕士研究生的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本科,在2018年6月30日前取得博士、硕士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在2018年6月30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
4、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洛阳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引进程序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提交报名申请。考生于2017年10月23日8:30至10月30日17:30期间登录洛阳人才网考试中心专区(http://www.lyhero.com/exam/),点击“网上报名”进入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照片。上传照片的基本要求为:清晰、无变形、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红、蓝、白底),宽高比例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jpg格式,50kb以下。
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和参加考试须使用同一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所学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考生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考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务必牢记。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考生于2017年10月24日8:30至10月30日17:30期间登录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确认通过资格初审后需用A4纸下载打印《洛阳市2017年面向重点高校引进优秀人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正反面打印)一式二份,按要求填写并加盖有关单位印章,以备面试资格复审时使用。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上传照片的不进行审查。2017年10月30日17:30前,报名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10月30日17:30后,报名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
3、网上缴费。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硕士研究生于2017年10月24日8:30至10月31日17:3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缴费,每人3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博士研究生无需缴费。
4、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博士、硕士研究生,于2017年11月23日8:30至11月26日9:3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准考证是参加考试、体检、考察等工作需要出示的凭据,请考生妥善保管,遗失不补,建议考生多打印几份备用。
5、引进岗位报名人数与引进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计划数或取消引进岗位。
6、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全过程。考生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考生与引进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资格。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满分均为100分。博士研究生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于2017年11月26日在洛阳市举行,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考生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无领导小组讨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素养、分析判断、计划决策、逻辑思维、组织协调、学习创新、语言表达、应变控制等能力素质。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50%+无领导小组讨论成绩×50%。
硕士研究生根据笔试成绩,按引进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考生。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
面试前,博士、硕士研究生均要进行面试资格复审,采取考生本人现场提交材料的方式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进行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形不成竞争的,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全部考生的面试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3、博士研究生的考试总成绩为面试成绩,硕士研究生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均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调查、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可在报考同岗位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市优秀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进行研究,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拟引进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引进人员不能按时毕业或取得规定学历学位的,取消聘用资格;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的,需由本人负责与相关单位解除,如不能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解除的,不予聘用。
四、待遇和管理
(一)引进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均安排在市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工作,使用专项人才编制。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博士研究生确定为七级职员,硕士研究生确定为八级职员;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试用期满后,由市委组织部统一安排博士、硕士研究生进行挂职锻炼。第1年到乡镇(街道)挂职锻炼,第2年到市直委局挂职锻炼。
(三)引进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最低服务期为3年(含试用期)。根据工作需要,服务期满后经考核表现优秀且符合相关任职资格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可分别提任六级职员、七级职员;符合公务员调任条件的,在规定编制限额和职数内,优先予以调任。
(四)引进的博士、硕士研究生纳入全市高层次人才库进行重点跟踪服务和管理。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各环节有关事项将及时在洛阳人才工作网(www.lyrc.gov.cn)上进行公告。
(二)本次人才引进工作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未尽事宜由洛阳市优秀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379-63206373
附件:1、洛阳市2017年面向重点高校引进优秀人才计划表
2、洛阳市2017年面向重点高校引进优秀人才报名登记表
洛阳市优秀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0月20日
附件1
洛阳市2017年面向重点高校引进优秀人才计划表
岗位 | 博士研究生 | 硕士研究生 | 专业范围 | ||
代码 | 人数 | 代码 | 人数 | ||
经济金融类 | 0101 | 2 | 0102 | 8 | 金融学、投资学、财政学、区域经济学、产业经济学、会计学等相关专业 |
建筑规划类 | 0201 | 2 | 0202 | 8 | 城市规划与设计、城市管理、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建筑技术科学、市政工程等相关专业 |
对外贸易类 | 0301 | 1 | 0302 | 8 | 国际贸易学、国际商务、物流管理、电子商务、企业管理等相关专业 |
装备制造类 | 0401 | 1 | 0402 | 6 | 汽车工程、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等相关专业 |
电子信息类 | 0501 | 1 | 0502 | 6 | 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网络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等相关专业 |
文化旅游类 | 0601 | 1 | 0602 | 5 | 文化产业管理、新闻传播学、中国语言文学、旅游管理、考古学及博物馆学等相关专业 |
法律类 | 0701 | 1 | 0702 | 5 |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等相关专业 |
生态环保类 | 0801 | 1 | 0802 | 4 | 生态学、生物化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安全技术及工程等相关专业 |
洛阳市2017年面向重点高校
引进优秀人才报名登记表
报名序号: 岗位名称: 岗位代码:
姓名 | 性别 | 出生 日期 |
照片 | |||||
民族 | 籍贯 | 政治 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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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 状况 |
身份证号 | |||||||
家庭 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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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方式 |
手机1: | 手机2: | ||||||
个人档案所在地 | ||||||||
毕业 院校 及专业 |
本科 | |||||||
硕士 | ||||||||
博士 |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工作单位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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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简 历 |
(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 例如:20XX.09--20XX.07 XX省XX市XX中学学生; 20XX.09--20XX.07 XX大学XX专业大学本科学生; 20XX.09--20XX.07 XX大学XX专业硕士研究生; 20XX.09--20XX.07 XX大学XX专业博士研究生; 20XX.XX以后 XX单位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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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 社会 实践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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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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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主要 成员 情况 |
称谓 | 姓名 | 政治 面貌 |
出生 日期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院 系 推 荐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学 校 推 荐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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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单位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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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 承诺 |
本人所填写的信息准确无误,所提交的证件、资料、照片真实有效,若有虚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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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 审查 意见 |
备注:1.“院系推荐意见、学校推荐意见”由2018年应届毕业生填写。2.“工作单位意见”由已就业的考生填写,所在单位需写明是否同意报考,并加盖印章。3.本表为面试资格复审用表,一式二份,正反面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