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规定,省供销合作总社所属省财经学校、省商务中等职业学校、省工业科技学校、洛阳经济学校等4所学校拟于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1名工作人员。结合省供销合作总社实际,现制定本招聘方案。
一、招聘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及要求,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详见《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2017年公开招聘直属学校教师一览表》(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基础能力知识和专业技能;
4.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2017年8月31日以前取得学历、学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涉嫌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四、招聘方式及工作程序
(一)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在省供销合作总社的指导监督下,由各招聘学校组织实施。主要程序: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
(二)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a.hrss.gov.cn)、中原合作网(www.hncoop.com)、各招聘学校网站上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时间为2017年11月21日至11月29日。
省财经学校网站:www.hafes.edu.cn
省商务中等职业学校网站:www.hnswxx.com
省工业科技学校网站:www.hngykjxx.com
省洛阳经济学校网站:www.lyjjxx.com
(三)报名、资格审查和准考证发放
1.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7日8:00—2017年12月1日17: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
省财经学校:郑州市金水区优胜北路3号河南省财经学校综合教学楼328房间
联 系 人:李老师 郦老师 沈老师 刘老师
咨询电话:0371-63846175
省商务中等职业学校:郑州市金水区博颂路6号河南省商务中等职业学校综合教学楼315房间
联 系 人:孟老师 李老师
咨询电话:0371-63790111
省工业科技学校:新乡市科隆大道114号河南省工业科技学校党务与人事工作部
联 系 人:王老师 闫老师
咨询电话:0373-5015859
省洛阳经济学校:洛阳市洛常路168号河南省洛阳经济学校人事科
联 系 人:张老师 赵老师
咨询电话:0379-60698010
(4)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①个人简历、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各类技能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资料(以上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1份);
②近期一寸同版红底免冠照片5张;
③2017年毕业生应携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者是已有工作单位的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④所有报名者都需填写《省供销合作总社2017年公开招聘直属学校教师报名表》(附件2)一式3份。每人限报一个聘用岗位。
2.资格审查
报名同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者,在规定时间发放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笔试时间和地点在各招聘学校网站公布。
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变动情况将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试讲和专业技能操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供销合作总社指导下,由各招聘学校具体组织实施。
1.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的考务工作由各招聘学校分别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对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综合素质。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若出现某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不足3人,取消该岗位招聘。
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共同进入面试。笔试作弊的不得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各招聘学校网站上公布。
面试方式采取试讲和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试讲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工作能力,包括应聘者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等。实际操作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需要加试实际操作的,试讲分数和实际操作分数各占50%。
面试人员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及时在各招聘学校网站公布成绩。
入围面试人员自动放弃的,以笔试成绩顺延递补。
面试当天,若因入围面试人员放弃,而又因时间所限无法通知人员递补的原因,相关岗位只有1人到场面试的,取消该岗位。有2人到场的,面试继续进行,成绩有效,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
面试考场实行全封闭,面试过程全程录像。
3.考试总成绩:没有实操的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试讲成绩×50%。
加试实操的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试讲成绩×50%+实操成绩×50%)×50%。
(五)体检、考察与公示
1.体检:体检人员根据应聘者考试总成绩,按各岗位招聘人数由高分至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如出现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依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均须携带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
2.考察: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学校组织进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表现、个人能力、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如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者(包括资格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其资格。如出现考生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3.公示: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经招聘学校和省供销合作总社研究同意,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中原合作网、以及各招聘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应聘人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人员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综合考核合格,办理人员聘用等相关手续;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要求
严格招聘纪律,按照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考试、考核和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考核和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
省供销社人事教育处 0371-65957126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处 0371-69690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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