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规定,我校拟面向社会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8名。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公开招聘工作方案。
一、学校简介
河南牧业经济学院是在原郑州牧业工程高等专科学校和原河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的基础上合并组建的一所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是河南省本科转型发展试点学校。学校根植中原大地,背靠区域、行业,毗邻中华民族的母亲河——黄河,坚持“尚严崇实、善知敏行”的校训精神和“区域性、行业性、开放型、应用型”的基本办学定位,全力推进“融合、提升、转型”,正努力发展成为特色鲜明、品牌过硬的应用型大学。
学校现有龙子湖、英才、北林三个校区,占地面积2112亩,现有全日制在校生三万余人,专任教师1500余人,其中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国家级酿酒大师、国家级优秀教师等高级人才30余人。设有动物科技学院、动物医学院、制药工程学院、食品工程学院等28个教学单位,学科专业设置涵盖农、工、管理、经济、理、文、法、艺术八大学科门类。畜牧、兽医专业为国家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动物科学、财务管理专业为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食品加工技术等13个专业为省级特色专业。
学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始终把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放在首位。先后创建了“2+1”、“双循环”、“三二四”等人才培养模式,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1项,一等奖2项,二等奖1项。国家级教学名师2人,省级教学名师7人,建设有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省级教学团队7个,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6门,省级精品课程17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4门,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国家级精品教材1部,国家十一五、十二五规划教材21部。学校设置省厅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高教研究室、企业发展研究所等专门机构,开展教学研究和科研创新。
二、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为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此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人才招聘工作。各用人单位党政一把手为直接责任人,组织部(人才办)、人事、纪检监察部门和各用人单位共同负责人才招聘。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详见附件《河南牧业经济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2016年、2017年毕业,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国外研究生学历者可适当放宽至2015年毕业。(二)岗位必要条件: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毕业生,第一学历为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本、硕阶段所学专业(方向)相同或相近,国外学历应与应聘学科一致,原则上不超过35岁(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分别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www.ha.hrss.gov.cn)、河南省教育厅(网址http://www.haedu.gov.cn)及我校校园网(网址http://www.hnuahe.edu.cn)网站发布招聘信息,招聘信息不一致的,以省人社厅网站上发布的为准。发布时间为2017年12月5日至2017年12月13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登录http://zhaopin.haedu.cn/default.aspx?sid=74,进入“河南牧业经济学院教师招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17年12月10日0:00至2017年12月13日24:00,现场确认时间为2017年12月18日,每人限报我校1个岗位,请应聘者慎重选报。报名成功后务必牢记登陆密码,应聘者可凭此密码登陆招聘系统查询个人相关信息。
重要提示: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会及时网上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校人事处网站(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我校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初审和复审(现场确认)的形式,凡网上资格审查初审通过人员,必须在我校规定的复审(现场确认)时间内到校再次进行资格确认,复审(现场确认)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含第一学历、硕士;海外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携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获奖证书、科研、论文、党员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参加复审。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我校人事处负责,应聘人员有需要咨询的,请直接与学校人事处联系。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有能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及聘用资格。
联系人:仝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0371-63771159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试讲和实际操作等),在省人社厅、教育厅的指导下,由我校具体实施。博士研究生应聘硕士岗位必须参加笔试。
(1)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法学、社会学、时事政治、中国历史、党史、传统文化等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知识和基础知识。主要测评竞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我校网站上公布。
笔试时,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变动情况将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笔试结束后,若某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不足3人,取消该岗位招聘。
(2)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职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面试方式:采取试讲、现场答辩方式。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试讲主要考核教学组织、逻辑思维和归纳概括能力及板书、课件制作水平等。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于当天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成绩及排名。
面试当天若相关岗位只有1人到场,取消该岗位招聘。若相关岗位有2人(含)以上到场,面试继续进行,成绩有效,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因提供就业推荐表或相关证明参试的人员,进入面试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者,将取消面试资格。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所有应聘考生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人事处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由学校决定是否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结束后上报省教育厅,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监督电话:0371-69691691(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69690394(省人社厅事业处)
0371-63771017(学校纪委监察处)
八、其他事项
公开报名开始后,我校将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及时发布相关工作安排时间及要求,请所有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校人事处网站,以免时间延误。
附件:河南牧业经济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五日
河南牧业经济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一览表 | ||||||
序号 | 学科分类 | 专业或研究方向 | 拟进人员人数 | 学历(位) | 岗位 | 备注 |
1 | 工学 | 动力工程与工程热物理(制冷与低温技术方向)、农业工程(农业机械化工程或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机械工程(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或机械电子工程或机械设计理论) | 3 | 硕士研究生 | 专任教师 |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毕业生,第一学历为普通全日制本科,本、硕阶段所学专业(方向)相同或相近;专任教师;原则上不超过35岁(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
2 | 工学 | 食品科学与工程(乳品、蛋品科学与技术研究方向) | 1 | 硕士研究生 | 专任教师 | |
3 | 工学 | 数字媒体技术、物联网技术 | 2 | 硕士研究生 | 专任教师 | |
4 | 工学 | 风景园林学专业、土木工程 | 2 | 硕士研究生 | 专任教师 | |
5 | 管理学 | 会计专业 | 1 | 硕士研究生 | 专任教师 | |
6 | 管理学 | 物流管理专业及方向 | 1 | 硕士研究生 | 专任教师 | |
7 | 管理学 |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及方向、管理科学与工程(工程项目管理、工程管理、工程造价方向)、管理学 | 3 | 硕士研究生 | 专任教师 | |
8 | 文学 | 新闻传播学 | 2 | 硕士研究生 | 专任教师 | |
9 | 经济学 | 经济学或金融学 | 1 | 硕士研究生 | 专任教师 | |
10 | 艺术学 | 美术学、艺术设计学 | 2 | 硕士研究生 | 专任教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