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河南省2017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河南省公安机关2017年统一招录人民警察公告》和笔试情况,经研究,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确定为40分。笔试成绩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
二、面试确认人员名单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和省直有关单位(省属监狱系统由省监狱管理局、省辖市以下地税系统由省地税局)于3月7日采取适当方式予以公布。请应试人员关注招考公告中 公布的各地、各单位考录公务员工作专用网站。
三、面试确认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和省直有关单位确定,并采取适当方式予以公布。请参加面试确认人员及时查看或主动与各地、各单位联系,确保按时按要求参加面试确认。面试确认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未按要求进行面试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因应试人员被取消面试资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空缺需要递补的,各地和省直有关单位将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具体递补办法由各地、各单位公布。应试人员应确保报名时登记的通讯方式畅通,以免影响递补。对通过面试确认的,由各地、省直有关单位发放面试通知单。请应试人员按面试通知单要求参加面试。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四、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录用人数的比例未超过1:1的,组织现有的应试人员面试。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体能测评和考察。
五、面试工作拟于4月底前进行。面试阶段的其他信息及体检、体能测评、考察等阶段的信息,均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和省直有关单位(省属监狱系统由省监狱管理局、省辖市以下地税系统由省地税局)通过本地、本单位考录公务员工作专用网站或其他形式发布。有关具体问题,应试人员可拨打各地、各单位公布的咨询电话咨询。
六、其他未尽事宜,以公务员录用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河南省2017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河南省公安机关2017年统一招录人民警察公告》的有关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