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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河南公务员面试资格确认公告(省司法厅)

2018-03-21 16:43:56   来源:大德教育   

导读:2017河南公务员面试资格确认公告(省司法厅)

  省司法厅关于2017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确认工作的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河南省2017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将2017年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省属强制隔离戒毒所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确认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确认时间

  2018年3月27日(周二)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逾期不参加面试确认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资格确认地点

  河南省司法厅办公楼12楼会议室。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四路8号(经四路与纬二路交叉口南150米路西)。

  三、面试资格确认时须携带以下证件和材料

  1.笔试准考证(原件、复印件)。

  2.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考生各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

  4.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5.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全称、单位详细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联系电话,须加盖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公章)。

  6. 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在读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和所在院校出具的报考推荐证明原件(证明内容包括:报考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学生证号、就读院系、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入学时间、毕业时间等)。

  7.全日制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提交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无论是否通过面试资格审查,以上材料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均由审核单位留存,不再返还考生本人,请各位考生提前备份。

  四、其它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试录用工作全过程。今后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与拟录用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条件的,立即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并视情节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

  2.面试资格审查时,考生必须本人到场。

  3.通过面试资格确认人员,签订考生承诺书后发放面试通知单等有关材料。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空出名额,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至低递补,应试人员应确保报名时登记的通讯方式畅通,以免影响递补。递补人员另行通知。

  4.为确保考试录用工作顺利进行,请考生持续关注河南省司法厅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hnsft.gov.cn),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此次招录公务员的相关信息均在此网站发布。联系电话:0371-65909603。

  河南省司法厅

  2018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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