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服务社会能力,经市政府研究同意,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形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务辅助人员。为做好此次招聘工作,特制定以下公告。
一、招聘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身心健康、人格健全。
二、招聘人员岗位、数量
共招聘政务辅助岗位30名:食品药品及相关专业10名,不限专业20名。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要求具有郑州市户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思想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热爱基层工作。
(二)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由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形式
主要是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形式择优聘用。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荥阳电视台等公共媒体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
本人现场报名,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不得替代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比例为1:3,招聘人员与报名人数达不到要求比例的,将适当调整招聘计划。
2、报名时间:2018年3月21日至3月23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3、报名地点:荥阳市人力资源服务大厅(福民路与国泰路交叉口东南角)。联系电话:0371----60252068
4、报名相关要求:
(1)报名时考生需携带材料:毕业证、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用A4纸复印)。
(2)报名时提交两份《荥阳市公开招聘政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并在报名表处粘贴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3)发放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后,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发放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于2018年3月24日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1、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笔试时间:2018年3月25日。地点以准考证为准。2、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为100分。笔试成绩在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10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总成绩×50%。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形成的缺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及工作流程(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政策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所产生的空缺岗位,从体检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工作由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荥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组织,考察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政策执行。
(六)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报到手续,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聘用、管理及待遇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者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执行工资标准为1800元/月,享受企业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今后,每年根据荥阳市社平工资和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聘用期间,由用人单位负责做好日常管理。
六、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和信息要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二)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
(三)笔试地点和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和面试,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五)本公告由荥阳市公开招聘政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