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一)计划公开招聘高中教师20名,其中:数学5名、英语4名、物理5名、化学3名、地理3名。
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记录;
4、身体健康,具有岗位要求的年龄和身体条件;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与毕业证专业一致并有相应的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6、“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全国一本师范类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含二级学院(无法界定的院校依县招办证明为准);
7、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8年6月1日后出生)。
(二)计划公开招聘农村学校缺科教师40名,其中:数学8名、信息技术15名、物理7名、英语6名、化学4名。
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记录;
3、身体健康,具有岗位要求的年龄和身体条件;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与毕业证专业一致并有相应的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信息技术岗位不限专业);
5、第一学历必须是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2018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
6、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8年6月1日后出生)。
(三)计划公开招聘农村小学教师50名,其中:语文30名、数学10名、英语10名。
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记录;
3、身体健康,具有岗位要求的年龄和身体条件;
4、具有相应的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5、现为宁陵县户籍,2003年改制以前有派遣手续(必须是派遣到宁陵县)的师范类中师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包括2004年以前师资班定向委培生;宁陵县高级中学、第二高级中学2009年9月前招聘,签订有招聘合同,县教育体育局备案的一线任教教师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在各级报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4、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报名时间、地点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16日至7月20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宁陵县行政服务大厅人社局窗口。
3、报名要求: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本人须持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2003年改制以前的派遣手续、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学历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历认证报告;并按要求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供近期免冠同底板一寸照片5张。
4、资格审查:(1)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2)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的最低比例为2:1,若达不到上述比例时,递减该岗位招聘人数,递减后仍然达不到比例者,该岗位不再招聘。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资格。
四、考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内容知识,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笔试成绩加5分。(笔试成绩不能低于60分,低于60分不予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主要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的项目和办法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执行。
2、主要考察:一是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由学校(单位、行政村、街道办)等及公安部门出具证明。二是对学历、档案材料是否齐全及其真伪进行再审查,并与报名表进行核对。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资格。
六、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对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符合聘用条件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1、公开招聘高中教师
公示期满即行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等于或高于高中现任教师待遇,并全部分配到两所高中任教。
2、招聘农村学校缺科教师
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并全部安排到农村学校任教。
3、招聘农村小学教师
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并全部安排到农村村级小学任教。
未尽事宜由宁陵县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领导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370-7826058 15236817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