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缺编问题,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教师200名(具体岗位设置见附件1),实行人事代理,服务郏县农村小学。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办法,严格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全日制普通专科及以上学历;
2.专科、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0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和教学一线在职一年以上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2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所持教师资格证学科与报考岗位一致;
4.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5.身心健康,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体检标准》所规定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或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未满5年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4.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郏县人民政府网站(www.jiaxian.gov.cn)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18年11月1日至11月4日在郏县教体局进行现场报名。
2.现场报名提交材料: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用A4纸打印)现场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在职教师还需提交有关在职证明材料、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乱纪证明材料等。
3.在现场进行指纹和图像采集。
4.报考岗位要求:考生报考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各拟聘用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2,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拟聘用岗位人数,核减计划调整到报名人数较多的其它专业。
5.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考生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隐瞒、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学科所要求的证件者,一经发现并查实,直接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
本次招聘小学教师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所有成绩计算均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第3位按四舍五入计入成绩。
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员直接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70分以上为合格),不占用本次招聘名额。
1.笔试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及教育公共基础(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材教法、新课改理论知识、师德与个人修养等从事教师职业应具备的基本知识)。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2.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分学科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答辩的形式,由用人单位组织专家组具体实施,主要考察考生的仪表举止、教师基本素养、学科知识、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面试时间为10分钟,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将在郏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另行通知。
参加面试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面试。
(五)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学科由高分到低分(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优先录取)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规定执行。体检人员名单和体检时间在郏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统一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结果在体检结束后网上公示。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对象提交档案、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参加考察。
(六)递补
对本次招聘出现空缺名额时,按所报岗位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聘用及待遇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郏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参加岗前培训,服从统一分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由聘用单位统一到郏县人才交流中心为聘用人员办理人事代理相关手续(非在编),工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执行(无乡镇补贴),社会保险、医疗保险、休假等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所需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人员在郏县服务期不少于三年(含试用期期一年)。服务期内,不得调出郏县教育系统。服务期满需要调出的,须经县教体局和人社局研究批准。
五、组织领导与纪律要求
此次公开招聘教师,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县政府决定成立郏县2018年招聘小学教师(人事代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马丽(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徐子生(县人大党组副书记)
乔东涛(副县长)
黄运宏(副县级干部、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成 员:张营军(县监察委委员)
梁发军(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石 根(县编办主任)
卢军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 洁(县教体局局长)
肖志举(县财政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乔东涛兼任办公室主任,李洁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的监督,全程参与报名、笔试、面试等各环节,对违犯工作纪律影响招聘公平、公正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375-5165324。
本方案由县2018年招聘小学教师(人事代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375—5577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