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县委巡察机构干部队伍建设,结合实际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公开遴选巡察机构工作人员10名,带编制调入县委巡察机构,现将遴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纳人才,采取笔试、面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择优选调。
二、遴选范围
县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财政全供人员(使用政法专项编制及教职工编制人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除外)。
三、遴选条件
(一)政治素质良好,大局意识强,品行端正,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办事认真,坚持原则,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二)中共正式党员;
(三)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年龄在42岁以下(197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的科员级及以下人员;
(五)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此次遴选:
1、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已过处分影响期的,视错误性质和现实表现综合研判);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4、与现职巡察工作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办法和工作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遴选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试用与办理调入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遴选公告
民权县公开遴选县委巡察机构工作人员领导组办公室将于2018年12月21日在民权网发布遴选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采取报考人员个人自愿并经单位推荐方式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12月21日至12月28日。
报名地点:民权县委组织部党建活动室(民权县人力资源大厦5楼511室)电话:8595603。
报考人员登陆民权网,下载《民权县公开遴选县委巡察机构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报名信息,经所在单位认真审核,单位一把手签字、盖章后,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同志携带报名人员报名推荐表两份和报名人员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学历认证报告或网上查询信息)及复印件两份、同版1寸免冠照片4张进行报名。
2、资格审查
报考资格审查工作由县遴选领导组办公室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对报名申请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对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由遴选领导组办公室发放准考证。同时留存其报名信息,供遴选各环节备查。
此次遴选,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资格。
(三)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试卷满分为100分。
2、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3、具体考务工作由遴选领导组办公室另行安排。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四)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拟遴选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报考人数达不到比例,递减遴选人数)。
2、面试工作由遴选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
3、面试前对参加面试的人员进行面试资格确认,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面试资格。
(五)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与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遴选职位l:l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2、体检标准和要求,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体检工作由遴选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并在体检前告知考生。
3、体检合格的人员即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遴选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品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现实表现、工作业绩以及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和转任后是否构成回避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将认真查阅本人档案及有关资料,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确认报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七)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八)试用
公示结束后,拟调人员进入县委巡察机构试用6个月。试用期间不办理调动手续。
(九)调动
试用期满合格者,按程序带编制办理调动手续。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公开遴选工作的领导,确保遴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县委、县政府成立县委巡察机构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开遴选事宜。
六、纪律要求
(一)遴选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本次遴选工作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参与遴选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存在公务员法第68条所列亲属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三)严格工作纪律,遴选工作中,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一旦出现违纪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报考人员更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附件:
民权县公开遴选县委巡察机构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
民权县公开遴选县委巡察机构
工作人员领导组办公室
2018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