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开招聘的工作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公开招聘的人数及要求
按照省2021年度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公立医疗机构需求,我市共招录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21人,其中市直医疗机构研究生1人、本科生5人;基层医疗机构专科生15人。招聘专业范围为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学、医学检验技术、药学、中药学、护理学、医学信息管理11类专业。
三、公开招聘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3. 具有无私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志愿到医疗卫生服务单位工作6年以上;
4. 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5. 有普通高等医学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 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 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 其他违法违纪人员;
6. 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汝州市人民政府网(www.ruzhou.gov.cn)和汝州市人才交流中心网站(www.hnrzrc.com)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1月19日上午8:30至11月26日下午17:00,报名网址为www.hnrzrc.com。现场确认时间为2021年11月29日至12月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现场确认地点为汝州市市民之家(电商大厦)三楼D31号窗口,具体地址:广成东路与农业路(新体育中心西侧路)交叉口东北角。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的,不能到现场进行确认。
现场确认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2∶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原则上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由汝州市2021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 报名要求。报考者需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汝州市2021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报名表》,必须由本人用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详细填写表上所要求的内容,并粘贴拟在网上上传的照片;若不是本人亲自填写或粘贴的照片与上传的照片不符,不予认定。
同时报考者需登陆报名网站进入招聘系统,按系统提示进行注册、上传照片,如实、准确填写相关报名信息。网上填写的信息与本人在《报名表》上填写的信息必须一致。
现场确认时报考者须携带本人填写的《报名表》和网上填写完整打印的《报名表》各一份;提供学历认证报告或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个人申请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提供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和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A4纸)各一份。未经现场确认的报名无效。
本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报考者报名时应签订诚信承诺书,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提供虚假材料者,立即取消其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市组织的各类公开招聘考试,并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医学专业硕士及博士研究生和选择到乡镇卫生院的本科生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1. 笔试。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采取统一、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或实践技能操作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 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十面试成绩×40%。
免笔试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和选择到乡镇卫生院的本科生,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本次招聘不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重点对报考者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应聘资格进行复查。
体检和考核时间另行通知。对在体检、考核阶段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等情况有空缺名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仅递补一次。
(五)拟聘及公示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在复核之后,名单在汝州市人才交流中心网站(www.hnrzrc.com)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六)疫情防控措施及要求
整个招聘环节所有工作人员及应聘人员均需按要求佩戴口罩,配合疫情防控人员进行体温测试和消毒。应聘人员在现场确认、笔试、面试和体检等环节中还应出示个人当天健康码。对拒不配合或未按要求落实防控措施的应聘者,取消其应聘资格。
(七)聘用及纪律要求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与特招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此前在其他单位就业的,必须与原就业单位解除聘用关系,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特招毕业生在基层工作时间不少于6年,服务期内,不得擅自离开服务岗位,否则视为违约。违约者退回补偿经费,违约情况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列入“黑名单”,并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八)相关待遇
1. 政策保障。财政保障按照医疗卫生领域省与市县事权与支出责任有关规定执行,其他保障措施按照《关于印发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卫发〔2015〕2号)和《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补充意见》(豫卫发〔2016〕1号)的相关规定继续实施。(标准为:研究生每人每年9500元,补助3年;本科生每人每年6000元,补助5年)
2. 纳入编制管理。特招的研究生、本科生在确定聘用后按程序实行“县招乡用、县乡联动”管理,既可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也可纳入县级公立医院编制管理,在县级公立医院设立特设岗位,到乡镇卫生院工作。对于特招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的专科生,服务期满并取得医学类本科学历,纳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制管理。
3. 福利待遇。对于纳入单位编制管理人员,由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落实各项工资福利政策,由所在单位发放绩效工资,并为其办理社会保险。
(九)网站支持
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和各种通知以汝州市人才交流中心网站(网址:www.hnrzrc.com)上发布的为准。
未尽事宜由汝州市2021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解释。
咨询电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375—6051180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75—6028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