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二、组织形式
公开选调工作在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由安阳市财政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三、选调范围、岗位及人数
(一)选调范围
市直(全供、差供或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选调岗位及人数
选调管理岗位九级职员8名。
四、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七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勤奋敬业,身体健康,有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2.第一学历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相应学位;
3.近两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正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施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2007〕55号)政策以后(截止2007年5月1日起),非通过公开招聘入编事业编制的;
5.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参加全日制硕士、博士学历教育尚未毕业的;
7.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不符合选调条件的。
五、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2年4月8日在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选调公告。市财政局官网为本次选调工作相关公告发布网站,请注意及时关注。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11日-4月15日17:30止(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时间为期5天。
2.报名地点:安阳市财政局人事教育科(六楼6613房间)。
3.提交材料:
(1)填写《安阳市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着正装),采用淡蓝色渐变(上深下浅)背景,平光拍摄照片4张(含电子版);
本次公开报名工作,不接受委托他人报名。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畅通。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调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属实、准确、完整、有效。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调资格。
资格审查工作由安阳市财政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安阳市财政局发给《面试通知单》,本人凭《居民身份证》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2.面试人员,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单》、48小时内采样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参加面试,迟到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成绩按1:1.5比例由高分至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为形成有效竞争,报考人数与选调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报考人数达不到要求时,按比例相应核减选调人数,直到取消该岗位选调。
(五)体检
体检程序、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不按规定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体检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选调岗位缺额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安阳市财政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通过查阅人事档案、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面谈方式,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实行等额考察。因自愿放弃考察资格,按体检合格人员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在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安阳市财政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信息,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公示期间,被反映有影响选调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选调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选调,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选调。
(八)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六、纪律监督
选调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要求,接受市纪委监委派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如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报名咨询电话:0372-5109088、5109109
监督举报电话:0372-5109308
附件:安阳市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2022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