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基本条件
1.拟调动工作的对象必须是在编在岗的正式教师。
2.拟调动工作的对象为原阳县常住户籍;或教师配偶、父母为原阳县常住户籍;或教师配偶为原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3.拟调动工作的对象必须为品行端正的优秀教师。
4.拟调动工作的对象必须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实施范围
1.近3年内教师年度考核有不称职或未定等次的;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或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3.因病不能正常工作的;
4.正在服务的特岗教师和“三支一扶”人员及其他服务期未满人员;
5.其他不宜调动情况。
三、办理流程
1.个人申请;
2.提交有关材料:
(1)证件:教师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学历证书、县级以上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师配偶、父母为原阳县常住户籍需提供配偶或父母户口本;配偶为原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配偶工作单位出具的配偶在编在岗工作证明。
(2)有关证明:当地编制部门出具的在编教师证明;近3年内教师年度考核表复印件;无违反师德证明;无违纪证明。
3.审核:由我局组织人员对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核。
4.面试: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人员的教学能力进行面试。
5.体检,到我局的医院进行体检。
对于通过审核和面试及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我局提出申请,报县委编委批复;
6.由本人到当地教育部门和学校办理调动手续,并提交到我局人事教育股;
7.由县委编办下发入编通知书,人社部门出具商调函,提取个人档案,对回归教师工资进行审批。
8.工作分配:我局人事教育股根据我县师资队伍资源配置情况和各学校编制缺编情况提出分配意见,提交局党组研究后进行分配,拟调入教师必须服从岗位安排,按时到岗,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四、集中申报时间
2022年5月20日--6月20日。
申报地点
原阳县教育体育局人事教育股
电话:0373-7281370
原阳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