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领导
选聘工作由县人社局牵头,县纪委监委派驻人社局、审计局纪检组监督,县审计局具体组织实施。
二、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选聘对象
本次选聘面向全县县直事业单位(不含教育系统、卫生系统)在编在岗财政全供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年龄47周岁以下(1975年4月30日后出生),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6.专业为建筑工程、水利、土木等相关类专业。
7.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有犯罪记录或曾被开除党籍的;
2.党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人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有其他不适合选聘岗位工作的。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不得委托他人代报。
2.报名时间:2022年5月23日-2022年5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3.报名地点:西平县审计局。咨询电话:0396-6158567
4.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西平县审计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含学历认证报告)、职称资格证和聘任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本人近期一寸彩照4张;
(4)工作业绩证明及获得的荣誉材料等;
(5)单位证明(在编及同意报考证明)。
5.拟选聘人数与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1.5。如达不到1:1.5比例,相应核减选聘岗位。
6.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选聘职位所要求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本次选聘资格。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
考察满分10分。面试合格人员按照1:1.5的比例确定为考察对象,有自动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工作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有关规定,由本次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选聘总成绩(面试成绩+考察成绩),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按人事管理权限和事业单位人员调动规定及程序,办理人事调动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选聘工作由纪委监委选派人员全程参与监督。未在规定时间、未按有关规定参加面试,均视为自动放弃选聘资格。选聘工作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面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选聘资格。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参加面试前应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为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的方可参加面试。面试者进入考点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本次选聘工作所有环节的相关事宜及通知、公告、公示均在人社部门网站和相关公众号发布。因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参与选聘的本人负责。
本方案中所涉及到的或未涉及到的事项,由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视具体情况进行调整或补充。其他未尽事宜,由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西平县审计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
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
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