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选聘程序,严肃工作纪律,确保选聘工作顺利进行。
二、选聘计划
根据需求,计划从全县县直事业单位选聘4名工作人员。
三、选聘资格和条件
(一)选聘范围
沈丘县直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财政全额供给工作人员(不含教师、医务工作者)。
(二)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能吃苦耐劳;
3.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个人表现特别优秀或者工作业绩特别突出的,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5.本科及以上学历,文秘、经济专业优先;
6.有较好的文字处理能力及相关工作经验的优先。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17日至6月30日。
2.报名地点:县委统战部办公室(文广中心15楼005房间)。联系电话:0394-5103912。本人现场报名时需携带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寸照片四张。
3.县委编办负责审核报考人员编制情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审核报考人员人事档案真实完整性,县财政局负责审核报考人员财政供给形式。
(二)选聘方式和内容
本次选聘则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采取统一组织、统一、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形式,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职位职责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总成绩=笔试成绩×60% +面试成绩×40%,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聘用。
(三)考核
对拟聘用人员,采取实地考察等方法进行考核。重点审查报名资格条件、平时工作及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
(四)公示及聘用
将拟聘用人员在沈丘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即确定为选聘人员。
五、纪律与监督
县纪委监委将对本次选聘工作全程监督。本次选聘,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于全过程。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违反政策规定的,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沈丘县委统战部
2022年6月
附件:沈丘县统战事务服务中心选聘全县县直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