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及往届毕业生。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报考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学历、学位以及其他要求,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4、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在各类国家组织的考试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二)年龄、学历及专业条件
年龄、学历、专业及资格条件详见《禹州市妇幼保健院2022年人才招聘需求目录》(见附件1)。
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于2022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书,否则不予录用。
(三)招聘岗位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禹州市妇幼保健院2022年人才招聘需求目录》。
三、报名和招聘方式
(一)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
①填写《禹州市妇幼保健院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②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电子照片(2022年毕业生学籍注册备案表);
③个人身份证电子图片(正反面);
④学信网打印所有学历的电子注册备案表;
⑤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证(查阅原件留复印件,未取得者不用提供)。
2.网络邮箱报名。
①填写《禹州市妇幼保健院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②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电子照片(2022年毕业生学籍注册备案表);
③个人身份证电子图片(正反面);
④学信网打印所有学历的电子注册备案表;
⑤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证(未取得者不用提供)。
将上述材料发送至邮箱894762444@qq.com(邮件名命名格式:专业+学历+姓名)。
3.添加QQ群668426982,并及时关注群内通知。
(二)报名时间
1、管理类、文秘类、计算机类、财会类、审计类报名时间:2022年7月 6日至2022年7月12日
2、临床医学、麻醉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学、医学影像学、病理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护理学、药学、中药学等专业报名时间:2022年7月6日至2022年8月8日
3、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学历以上长期有效
(三)招聘方式
每人只能选报一个职位,多报者无效。按照招聘程序择优录取。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信息发布、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禹州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对报考人员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在招聘各环节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可随时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
与原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人员,不得报名。
(二)考试
考试为笔试、面试。
临床医学、麻醉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学、医学影像学、病理学、药学、中药学为急需紧缺专业,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大于3:1的,采取笔试、面试的方法进行;等于或小于3:1的,采取直接面试的方法进行。
笔试。笔试异地,异地评卷。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笔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1)临床医学、麻醉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医学影像学、病理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岗位笔试内容《临床基础知识》
(2)管理类、文秘类、 计算机类、财会类、审计类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3)药学、中药学岗位笔试内容《药学基础知识》
(4)护理学岗位笔试内容《护理基础知识》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同时进入面试。笔试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聘请异地评委、异地,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8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结构化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直接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对于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四)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选确定后,在禹州市妇幼保健院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结束后,按人事代理政策聘用上岗,并办理入职手续。
五、工资待遇
(一)正式聘用之后,工资福利待遇比照禹州市卫生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执行,缴纳五险一金。
(二)为本科学历非禹州市市区居住人员给与住房补贴。
六、疫情防控
凡参加本次招聘考生,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履行个人责任,如实报告个人行程码、健康码、核酸检测结果、所在地及个人健康状况等信息,对瞒报、谎报、不履行个人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责,并取消考试资格。
七、温馨提示
1.考生自报名至聘用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联系方式(电话)畅通,以便医院联络,因所留联系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2.在招聘期间,考生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办理有关手续等,将被视为自动弃权。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禹州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八、招聘工作监督
本次招聘由禹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禹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指导监督。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禹州市健康路118号
禹州市妇幼保健院行政楼三楼人事科
联系电话:0374-82228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