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招原则
(一) 坚持德才兼备、以人为本原则;
(二)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招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 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师德,热爱教育事业,能自觉履行《教师法》规定的各项义务;
3.在开封市市区学校工作8年及以上(2014年9月30日以前入职,不含祥符区),目前仍在教育教学岗位工作的不在编人员。
4.报考人员年龄要求50岁及以下(197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5.报考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应具备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初中、小学教师应具备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幼儿园教师应具备学前教育类专科及以上学历。
6.具有8年及以上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
7.适应岗位需求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曾被开除公职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 5年内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考生凭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于2022年7月24日8:30-18:30到开封市集英中学(金祥路中段)报名。
2.报名时应提交打印的《开封市教育体育局局属学校公开选招优秀教师报名登记表》1份和近期本人1寸免冠照片两张,报名登记表通过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开封市教育体育网自行下载打印。
3.报名时有加分申请的,应提交《开封市教育体育局局属学校公开选招优秀教师加分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要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加分申请表通过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开封市教育体育网自行下载打印。
4.报名时需提供目前在教育教学岗位工作的工资表复印件,自参加工作起始月以及每年5月和10月的工资表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后加盖单位财务章或单位公章。
5.报考人员应按报考流程进行资格审查并现场采集个人信息。
6.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查
本次选招教师工作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不符合选招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并作不良记录登记,5年内不准参加开封市教育体育局局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考试。
四、加分
获得省辖市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先进个人、骨干教师、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荣誉者;参加省辖市及以上优质课、示范课、观摩课、融合课,教育教学技能竞赛,中小学教师素养大赛,体育、音乐、美术、学前教育学科基本功大赛,获得市级一等奖,省级二等奖及以上,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的;参加省辖市及以上幼儿教师“两项”比赛(案例分析、自制玩教具、游戏活动、说课比赛)获得二等奖及以上的。上述奖项分别为市级加1分、省级加2分、国家级加3分。在校工作年限超出8年以上的,每多一整年加1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最多加5分。
五、考试
1.本次选招教师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2.报考学前教育教师岗位的采取模拟课堂教学和才艺展示的方式进行,报考其他岗位的采取模拟课堂教学的方式进行,满分均为100分。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加分成绩。
六、资格复查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选招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查人员,由开封市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人员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人员需提供完整个人档案。对资格复查中发现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的将取消选招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违纪处理。
七、体检
按照资格复查合格人员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造成的岗位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九、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考察结果,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审核择优确定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十、人员分配
本次选招聘用的人员,由市教育体育局统一分配到市局属学校。分配原则:在市局属学校任教的分配到原单位;在市区其他学校任教的,根据市局属学校需求情况进行分配,不服从分配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本次选招聘用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合格的按照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二、纪律和监督
(一) 选招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广大教职工及社会监督。
(二) 开封市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和纪检监察部门应认真履行选招全过程的监管职责,对公开选招中违反本简章的行为要予以制止和纠正,保证选招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三) 严格选招工作纪律。
1.所在单位协助考生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信息的,追究经办人员及单位领导责任。
2.对在选招组织、审核工作中,玩忽职守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事业单位公开选招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需要回避的,应当回避。
十三、其他
(一)选招相关公告在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http://rsj.kaifeng.gov.cn)、开封市教育体育网(http://jtj.kaifeng.gov.cn)发布,不另行通知本人。凡不能按规定时间、程序执行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河南省、开封市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简章解释权归开封市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
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08:30-12:00、15:00-18:30)
咨询电话:0371-23886537
监督电话:0371-23886580
附表1:开封市教育体育局局属学校公开选招优秀教师报名登记表.docx
附表2:开封市教育体育局局属学校公开选招优秀教师加分申请表.docx
开封市公开选招优秀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