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我区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方便群众就医,根据《中共开封市委办公室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关心关爱医护人员和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十条举措>的通知》(汴办通〔2021〕3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面向禹王台区基层医疗机构在岗不在编人员,公开招聘基层医疗机构事业编制人员10名,现制定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禹王台区基层医疗机构计划招聘10名事业差补编制人员,详见《开封市禹王台区2022年基层医疗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二)》(附件1)。
二、招聘范围
开封市禹王台区基层医疗机构取得医护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的在岗不在编人员。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医疗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已经备案的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和服务期内特岗全科医生;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2年9月5日--9月7日
(二)报名地点
禹王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地址:开封市禹王台区金梁里街66号,联系电话:0371-23386735)
(三)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一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禹王台区公办医院在岗不在编材料(由医院出具报考人员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医院发放2022年度工资表原件及复印件、在岗不在编工作证明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到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填写《开封市禹王台区2022年基层医疗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二)》(附件2)。
(四)发放准考证
考生报名后,由禹王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研究,确定面试时间,电话通知来禹王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地址:开封市禹王台区金梁里街66号,联系电话:0371-23386735)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按照《面试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五、考试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应达到1∶2以上。面试由禹王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六、考核
考核主要考核应聘人员专业素养及医德医风。主要内容包括: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遵纪守法、廉洁行医等方面的内容。考核结果分为优秀、一般、较差。考核结果为较差的,不予进入下个环节。
七、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从其规定。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要求在禹王台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2.因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造成的岗位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3.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等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禹王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
八、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的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
受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由禹王台区纪委监委全程监督。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对公开招聘中违反人事工作纪律及《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行为要予以制止和纠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组织实施公开招聘时,凡涉及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应当回避。
十、记入诚信档案的情况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虚假信息的;
2.违背考试纪律要求的;
3.考察合格后无故自愿放弃的。
十一、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根据疫情防控动态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随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应试者有义务随时关注禹王台区人民政府网站,按要求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如实提供有关信息,服从现场管理,接受健康码、行程码查验、体温测量和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查验等。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参加考试、体检。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十二、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有效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二)禹王台区人民政府网站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唯一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发布,请注意查询,不另行通知本人。凡不能按规定时间、程序执行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三)本公告解释权归禹王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未尽事宜由禹王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决定。
招聘咨询电话:0371—23386735
招聘监督电话:0371—23386830
附件:1.开封市禹王台区2022年基层医疗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二)
2.开封市禹王台区2022年基层医疗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二)
3.开封市禹王台区2022年基层医疗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疫情防控承诺书
禹王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