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新县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6号令)、《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5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继续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意见》(豫卫发〔2021〕1号)和信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度医学院校毕业生特招计划和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工作的通知》(信卫人〔2022〕31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并报上级批准,新县2022年拟面向社会公开特招医学院校本科毕业生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医学院校本科毕业生15名,具体招聘岗位专业、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新县2022年特招医学院校本科毕业生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1.新县人民医院:从事临床一线工作,参与重点科室建设。
2.新县中医院:新县中医院新院区将于2022年10月正式启用,并同步邀请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河南省骨科医院)进驻帮扶,开展重点专科和特色专科建设。招聘人员到位后择优、分批选派至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河南省骨科医院)培训、学习。
二、招聘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户籍不限;
5.年龄:报名资格审查以本人有效身份证年龄为准,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的应为1992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以此类推;具备初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
6.学历:须具有医学院校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已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毕业生;
7.资格条件: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详见《职位表》;
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等政策按照国家、省相关规定执行;
8.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9.本次特招涉及的年龄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2年9月1日,本公告学历、学位、职称等资格条件中的“以上”或“以下”均含本级。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或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3.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
4.按照政策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服务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未满5年的人员;
6.本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编在岗人员;
7.不符合原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6号令)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的;
8.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时间、方法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13日至9月15日(上午8∶30-11∶00 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三楼人事股(地址:新县发展大道002号)
(二)报名方法及要求
1.报名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学位认证报告》、资格证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报考人员为在职人员的必须提供主管单位同意的报考证明原件一份;在职人员辞职或辞聘报考的,须提供有批准权限的单位办理的辞职或辞聘手续。
报名时提交一式两份《新县2022年特招医学院校本科毕业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在报名表处粘贴近期一寸免冠彩照4张。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审查签字后,上交县卫健委人事股。
2.报考人员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考,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整个考试聘用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一致。
3.本次公开招聘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对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急需、紧缺专业的岗位,经新县特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报批后,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此岗位不再招聘。对核减、取消的拟招聘人数,经新县特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以调剂到其他急需、紧缺专业的招聘岗位。
4.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隐瞒、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参加或聘用资格。
5.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县卫健委人事股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6.因报名人员联系方式变化、停机、关机等原因造成无法及时接收招聘信息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其中,具有医学院校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报考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一)笔试
笔试将视疫情情况择期举行,具体笔试工作安排将以电话通知、微信群通知的形式告知报考人员。
1.笔试时间: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内容:《卫生公共知识》一科,《卫生公共知识》包括医学基础理论、卫生法律法规等,满分为100分。
3.面试人选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对同一岗位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遇有比例内笔试成绩并列的人员,可一并进入。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与拟聘岗位数比例不足3∶1的,或降低开考比例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低于降低后的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为使用同一套笔试题本考生的平均成绩,报考该岗位的考生笔试成绩必须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达不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二)面试
1.面试时间: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3.面试合格分数线: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拟招聘岗位数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报考该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达不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
(三)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成绩=笔试成绩×60% + 面试成绩×40%。
免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成绩。
本次考试不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出现报考人员考试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笔试成绩相同,则按学历层次高者优先的顺序确定人选;如学历层次也相同,则按年龄大者优先的顺序确定人选。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体检合格的进行考察。
体检的内容和办法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规定进行。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共同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及程序按有关政策执行。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聘用岗位要求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考察结束3日后提出弃权的考生,将纳入诚信档案记录,5年内不得参加新县事业单位招聘。考察内容及程序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时因本人自愿放弃,造成的招聘岗位空缺,可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影响聘用情况的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有影响聘用情况的,由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重新确定体检人员。新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书后,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签订情况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在基层工作时间不少于6年,服务期内不得擅自离开服务岗位,否则视为违约。违约者退回补偿经费,违约情况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七、结果备案
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对招聘情况进行汇总,形成正式备案报告,经中共新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上报至信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备案。
八、保障措施
1.由省级财政对特招研究生、本科生按大学期间费用给予补偿性补助,标准为:研究生每人每年9500元,补助3年;本科生每人每年6000元,补助5年。补偿经费在服务期内分年度拨付。
2.特招的研究生、本科生在确定聘用后按程序纳入单位编制管理。单位编制内有空缺岗位时,要优先用于特招毕业生。
3.对于纳入编制和岗位管理人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及时办理相关手续,落实各项工资福利政策,由所在单位发放绩效工资,并为其办理社会保险。
九、疫情防控要求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参加现场报名、笔试、面试等环节前应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自觉接受健康码、场所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场所码为绿码、体温测量合格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方可进入。在招聘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根据疫情防控动态要求,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县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必要时,将随时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十、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特招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特招工作,确保特招工作顺利进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强化纪律监督。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招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规范程序,做好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各环节的工作。要坚持公示制,实行阳光操作。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要求,实行回避制度。要严格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同时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纪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处理。
本方案由新县特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376-2791109(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股)
附:1.新县2022年特招医学院校本科毕业生职位表.xlsx (10.51 KB)
2.新县2022年特招医学院校本科毕业生报名登记表.docx (13.84 KB)
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9月2日
文章来源:http://www.hnxxrsj.gov.cn/View.aspx?id=3721af94512e47dea75c8e2d4a6d10b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