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兜底帮扶,深入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攻坚行动、就业援助“暖心活动”,现公开招聘安阳市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人员90名。对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成员、残疾人、退役军人等就业困难群体兜底就业安置。具体招聘计划如下:
一、基本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的原则,按照公开招聘、资格审查、统一安置的方式进行。
二、政策依据
《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安阳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安阳市公益性岗位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安人社〔2020〕12号)
三、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于2022年11月16日在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安阳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公开发布。
四、招聘时间
2022年11月18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五、招聘对象
(一)招聘对象为男不超过60周岁,女不超过50周岁,能完成岗位工作,且属于下列类别之一的就业困难人员:
1.正在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当年经县级以上总工会认定的城镇特困职工家庭、残疾人家庭中毕业两年内(2021届、2022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在校期间曾享受助学贷款的毕业两年内(2021届、2022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3.登记失业的城镇复原转业军人;
4.登记失业的残疾人。
以上各类就业困难人员须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到本人常住地街道人社所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且信息已录入“河南省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并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智慧就业”服务系统)进行不少于三次的求职记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4.自主创业取得营业执照的;
5.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报名应聘的。
六、工作程序
(一)报名程序
报名时,报名者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及个人相关证件(高校毕业生携带毕业证,退伍复转军人携带退伍证,残疾人携带残疾证)到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进行现场报名,经工作人员核实信息后填写《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岗位报满截止。
(二)资格审查
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报名填报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即取消其被招聘资格,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情节严重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录用程序
1.公示。报名结束后市人社局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安阳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同时公示7天。
2.录用。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要自行组织招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录用。
3.签订合同。录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每年考核合格可以续签一年,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年龄。
七、人员待遇
工资待遇不低于2000元/月(含个人缴纳保险费;标准随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缴纳5项社会保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八、其他事项
(一)按照我市疫情防控要求,应聘人员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进入招聘现场要全程佩戴口罩,保持距离,服从工作人员安排。违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规定的,责任自负。
(二)报名人员请保持电话畅通,因无法联系影响上岗的视为放弃。
(三)其他未尽事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办 2209309
安阳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2299330
202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