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周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科病医院工作需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范围:预防医学、临床医学、护理学、中医康复学、针灸推拿学、信息网络工程,招聘岗位条件、数量等详见附件《周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科病医院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将报名登记表电子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资格证书等原件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zkjkrsk@163.com。邮件主题以“应聘岗位+姓名+学历”方式命名。
接收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月24日17:00。
四、资格审查、综合测评
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人员,参加报名资格现场确认和综合测评。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招聘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综合测评按照“干什么、考什么”和“人岗相适”原则,采取结构化面试,综合评价意向人选能力素质与岗位需求的匹配度。报名资格现场确认、综合测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综合测评结果,按1:1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和标准进行。
六、聘用及待遇
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签订试用期协议,试用期满后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留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国家及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七、其它事项
医院有权根据招聘报名和面试成绩等情况调整招聘人数,具体招聘要求及条件解释权归医院所有。
联系电话:0394-8318803 18939498686
附件:
周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科病医院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