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安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安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安编办〔2022〕89号)精神,设立安阳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消防技术中心,为安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处级,经费实行财政全额拨款。
为进一步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能力,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安组发〔2019〕42号)和《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消防技术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复函》(安人社函〔2023〕8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为安阳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消防技术中心面向全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三)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
(四)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
二、组织形式
选调工作在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下,由安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具体组织实施。
三、选调计划
选调工作人员15名,具体岗位及人数见《2023年安阳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消防技术中心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按照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办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执行。
四、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市直(全供、差供或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选调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年龄40周岁以下,是指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6.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施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2007〕55号)政策实施执行以后(截止2007年5月1日起),非通过公开招聘入编事业编制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
本次选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2023年2月21日在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安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发布选调公告。安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为本次选调工作相关公告发布网站,请注意及时关注。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日至3月3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时间为期3天,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安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教育科(市民之家10楼东A1032房间)
3.提交材料:
(1)《2023年安阳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消防技术中心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报名表需单位主要领导签字。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3)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4)加盖单位公章的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入减编通知单或台账复印件、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5)近期2张2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着正装)及电子版,采用淡蓝色渐变(上深下浅)背景。
本次公开报名工作,不接受委托他人报名。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畅通。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调工作的全过程。选调按照招聘岗位的要求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所学专业、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对隐瞒事实、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选调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选调资格。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安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给《面试通知书》,本人凭身份证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2.面试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迟到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不予选调。
3.面试成绩按1:1比例由高分至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为形成有效竞争,报考人数与选调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报名人数与选调人数不足3﹕1比例的,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适当降低比例,但不得低于2:1,报考人数低于2:1比例的相应核减选调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选调。
(五)体检
体检程序、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不按规定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体检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选调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选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和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不合格出现的考察人选空缺或因自愿放弃出现选调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选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安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对考察人选的考察工作,采取查阅人事档案、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选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将在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安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安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公示期间,被反映有影响选调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选调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选调,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选调。
(八)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由安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者返回原单位工作。
六、组织领导
此次选调工作在安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安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成员由安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共安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组成。
七、纪律监督
选调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要求,接受安阳市纪委监委派驻安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如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报名咨询电话:0372-5105017
监督举报电话:0372-5389536
以上咨询电话于工作时间提供咨询服务。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