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人才强区战略,进一步改善和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事业〔2016〕4号)、《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 中共河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创新事业单位引才机制开辟招才引智绿色通道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83号)等有关政策文件规定及上级有关精神,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事业单位优秀人才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引进范围、对象
具体引进单位、岗位、专业、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23年殷都区事业单位引进优秀人才岗位表》(附件1)
(二)应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符合报考学历要求: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4.符合报考年龄条件: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五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以及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6.殷都区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7.《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回避制度规定的不得应聘的人员;
8.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引进程序
(一)发布引进人才公告
2023年4月6日在殷都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yindu.gov.cn)上发布引进人才公告。
(二)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4月12日至4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殷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具体地址:殷都区钢花路缔盛广场5楼507房间。
报名人员需提交《2023年殷都区事业单位引进优秀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附照片一式三份,同时提供同底近期免冠正面单色背景电子照片(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200KB以下,必须反映本人特征,否则无法通过审查)。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查验原件后留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自行打印);留学回国人员另须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查验证件后留复印件);在职人员还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
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本人的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应载明在读学历层次、所学专业等)或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下载的学籍证明。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当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以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的,取消招聘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专业类、专业名称、学科名称参考《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附件4),以下简称“目录”。具体按以下原则掌握: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类或一级学科的,即该专业类或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专业或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名称的,毕业证记载专业名称应与招聘专业相一致。
应聘者报名时要仔细对照报考岗位条件要求,不具备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
本次引进人才信息,面向社会公众公开,所有信息一律通过殷都区人民政府网发布,应聘者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要随时关注网站上的引进人才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化,请及时告知,若因本人填报联系方式有误或其它原因无法联系本人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引进人才的全过程。报名人员应诚信报考,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若不符合引进人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引进人才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个人承担。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报考岗位不足1:10(含1:10)的,直接进入面试环节,报考岗位人数大于1:10的,经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是否增加笔试环节。如进行笔试,笔试费用缴纳时间另行通知,笔试环节的相关公告在殷都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yindu.gov.cn )公布。报考岗位人数小于1:3的,经领导小组研究后,在确保竞争前提下适当降低比例,形不成竞争的,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变能力、人际交往、语言表达及举止仪表等内容。
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在殷都区人民政府网公布。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逾期未领取《面试通知书》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应聘人员同一岗位比例内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达不到7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
(五)总成绩
总成绩=面试成绩;如增加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计算按照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
(六)体检
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引进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对象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者,采取考核的方式确定,本环节考核方式由殷都区引进优秀人才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七)考察
根据总成绩、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招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递补办法同体检递补办法。
(八)公示
按照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殷都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结束后,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员审批表》,主管部门汇总后,报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办理相关手续。
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纪律与监督
(一)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第五十五条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二)区纪委、监委对招聘全过程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三)应聘人员要诚信报考并自觉遵守招聘工作规定和纪律,听从安排,服从分配,否则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在进入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后放弃的人员,要主动联系考务部门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特别提示:
考生在本次应聘期间应登录殷都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yindu.gov.cn)及时了解招聘最新信息并且保持所留联系电话畅通,报名时留下的联系方式若有变化,要及时告知。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本次招聘不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2023年殷都区事业单位引进优秀人才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2023年殷都区事业单位引进优秀人才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372—3870668(工作时间内)
监督电话:0372—5315200(工作时间内)
2023年殷都区事业单位引进优秀人才领导小组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