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3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2016〕4号)等文件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决定开展河南省政协文史馆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参加招聘单位简介
河南省政协文史馆为河南省政协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宣传和展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其实践成果;宣传和展示河南省人民政协的光辉历程和历史贡献,展示河南省政协委员履行职能的成果;征集、收藏、研究、保护人民政协的文史资料和重要文物;开展河洛文化研究和交流等。
二、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河南省政协文史馆拟招聘专业技术岗工作人员2名。具体岗位、专业等条件详见《河南省政协文史馆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岗位信息于2023年4月10日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henan.gov.cn)、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nrsks.com)发布。招聘实施方案在河南省政协网站同时发布(网址http://www.hnzx.gov.cn/)。
(二)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由河南省人社厅统一组织实施。有关报名的具体要求按照河南省人社厅发布的《2023年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联考工作的公告》执行。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在2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对审核不合格的,说明理由。若审核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重新按要求申报,报名无效。
应聘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专业名称、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的报名资料应当属实、准确、完整、有效。
(四)考试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测试》、《公共基础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023年5月20日。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身份证。政策加分事宜按照河南省人社厅发布的《2023年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联考工作的公告》有关规定执行。
笔试总成绩计算: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政策加分。笔试成绩可登录河南省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河南省政协网站公布。笔试有作弊、一科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拟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前进行面试确认,复审报考人员资格。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按照所应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位及学历认证、笔试准考证和有关证明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在面试确认中,逾期未参加面试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职位招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取消面试资格。形成的空缺,将根据职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面试形式及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面试期间,未按规定时间到面试考场进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应当提交入职承诺书方可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出现不合格的,依据考生总成绩按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按照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河南省政协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视其放弃聘用资格,按照《入职承诺书》予以处理。
五、其他事项
1.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河南省政协网站及时进行公告。
2.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按要求及时关注河南省政协网站发布的考试公告,以防错过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3.本次考试不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提供虚假材料及其他严重舞弊行为,取消应聘资格。
5.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省纪委监委驻省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省政协机关纪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371—65506089 0371—65506679
咨询电话:0371—65506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