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河南省荣康医院拟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医院简介
河南省荣康医院始建于1951年1月,是一所具有光荣革命历史和优良传统的省级公立优抚医院,隶属于河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医院地处古都洛阳,环境优美,设备先进,技术力量雄厚,是中原地区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为一体的精神病专科医院,主要为全省残疾军人和在服役期间患精神疾病的退役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医疗和供养服务。总占地面积156亩,总建筑面积47040平方米,现有床位1200张,在编职工287人。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拟招聘非编制岗位人员32名,其中护理岗位25名,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岗位7人,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三、报名资格
(一)求职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护理岗位需有护士执业证或资格证。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予接受报名:
1.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2023年5月前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未毕业在校生、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属定向、委培的毕业生;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启示在医院网站、公众号、院内钉钉信息平台、公告栏进行发布。报名时间为2023年4月24日9:00—4月25日17:00。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符合条件人员可携带报名表、应聘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学历认证报告等材料到人事教育科报名。经查验资格符合报名条件的,由人事教育科工作人员电话告知资格审核结果。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4月28日8:30开始
地点:门诊楼五楼
考生持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成绩在医院网站公布。
2.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考官由院领导、人事教育科、医务科、护理部以及病区抽取人员组成,考官共7人,另设置监督人员1人。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聘用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一并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中若出现不合格者,经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以递补,只递补一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河南省荣康医院官网(http://www.rongkang.com)公示,公示期为3天。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入职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入职,且不违反国家、省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聘用人员名单,按照编外劳务派遣用工形式办理有关手续。
(七)薪酬待遇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期间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
(八)其它事项
本次招聘中未聘用人员信息将录入医院储备人才库。
五、组织领导
医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其他院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教育科,由分管人事工作的院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人事教育科、纪检监察室、医务科、护理部为成员,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处理具体事宜。
医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处理。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所有考生在招聘考试过程中,要认真遵守招聘工作各项纪律,对考试过程中有作弊行为、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六、其它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聘用人员由医院根据岗位空缺情况进行调配。不服从分配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所留联系电话应保持畅通(早上6:00—晚上22:00)。确定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医院人事教育科报到,对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医院不组织(不委托)开设任何和考试有关的培训班和辅导班,不印制任何和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
(五)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河南省荣康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
0379-63769899、63787803(河南省荣康医院人事教育科)
监督电话:
0379-63769872(河南省荣康医院纪检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