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计划
15名财政全供事业人员。具体选调计划及要求见《2023年洛阳市伊滨区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对象和条件
1、选调对象
在编在岗的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勤人员、教育系统人员、卫生系统专技人员除外)。
2、选调条件
1.政治坚定,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品行;热爱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集体荣誉感;服从工作安排,遵纪守法,有事业心;
2.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即1987年8月1日(含)以后出生;
3.本科及以上学历;
4.有报考专业两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专业技术人员须持有相应任职资格证书(与报考专业一致)、聘任证书等(具体要求见附件1);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报考前须经原单位同意。
本次选调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工作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计算时间,均以2023年7月31日为截止时间,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选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试用期内、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近3年(2020——2022)年度考核在合格等次以下的或近两年有未参加年度考核的情况;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其他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符合报考聘用条件的。
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分为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选调等程序。
1、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31日—2023年8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伊滨区科技大厦2619房间。
3.报名办法: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提交《2023年洛阳市伊滨区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附件2),并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原件及复印件按照以下顺序分开摆放):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毕业证书和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3)个人参保证明;
(4)单位出具的在编在岗证明(附件3)及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需加盖公章;
(5)承诺书(本人手写签名,按手印)(附件5);
(6)提供从事相关工作的经历证明(包含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内容及起止时间,所在单位加盖公章);
(7)专业技术岗位人员须提供任职资格(职称)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报考“不限专业”的,需出具政治面貌证明材料(证明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入党时间等,并加盖支部公章或上级党委公章);
(9)除报名表上粘贴照片外另提交同版本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2、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1.领取笔试准考证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缴纳笔试考务费30元/科(自备零钱),领取笔试准考证的时间和要求将在“伊滨人社”公众号予以公示,请考生及时关注。
2、笔试时间: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3.笔试内容:科目为一科,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卷面满分为100分。
3、面试
1.领取面试通知单
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者均进入面试,如达不到1:3比例,则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且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设置面试最低分数线。因考生自动放弃或未通过面试资格确认形成空缺,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有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不得进入面试。
考生本人按照的时间、地点,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领取面试通知单。
2.面试办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若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大于聘用计划的职位招录人数,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若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聘用计划的职位招录人数,应组织现有人员面试,其考生面试现场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聘用。
若报考同一职位在两个及以上面试组面试,面试成绩采取“二次平均法”,由现场成绩加权平均得出。面试现场成绩、面试成绩的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4、总成绩的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照面试成绩、学历层次的高低确定排名。总成绩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
本次考试不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体检与考察
根据总成绩,按照选调计划1:1.5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因体检自愿放弃或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在报考同岗位的考生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按照选调计划1:1的比例进入考察环节,考生需按照公告要求提交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认证报告或有效期内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资格证书、近3年年度考核表等报名材料原件,同时需提交密封完整的个人人事档案,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上述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因考生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形成的空缺,不再递补,因考生自动放弃考察形成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且体检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6、办理调动
根据考察情况等额确定拟选调人选。拟选调人员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按照规定程序和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
01、本次选调所有环节的公告均在“伊滨人社”公众号进行公布,请考生务必及时登录查看。应聘人员在选调期间务必保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自动放弃。
02、本次选调,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面试资格确认、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
03、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选调工作全过程。考生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考生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本方案由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伊滨区)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9-63945982(区人社局)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监督电话:0379-60872277
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23年7月20日